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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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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沒有收回自己“從形式到內容都很像”和“完全照搬”的指控,更沒有表示任何歉意。

下肢殘疾的作家史鐵生這時正好迎來自己的又一個生日,關注事態發展的他無法在輪椅上安坐,便與作家何志雲聯絡。他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中國作家協會有責任出面來澄清事實,不能無動於衷,於是聯絡了一些作家給中國作家協會寫了一封信:

中國作家協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

最近,全國數十家報紙以及數家權威的文摘報都載文報道韓少功的長篇小說《馬橋詞典》為“抄襲”、“剽竊”之作,輿論風潮還在發展。這些說法最早源於1996年12月5日北京《為您服務報》上北大副教授張頤武的觀點,即《馬橋詞典》“無論形式還是內容都很像,而且是完全照搬《哈扎爾辭典》”。而很多作家批評家認為由張頤武發端的這些指責毫無根據,極不嚴肅,是喪失批評道德的不實之詞。

鑑於上述兩種觀點各執一端並造成了文壇混亂和社會輿論風波,鑑於這一事件已經超出批評的範圍而牽涉到作家正當權益,我們籲請貴會聘請權威性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韓少功的《馬橋詞典》給予公正評審,就韓少功是否“抄襲”、“剽竊”、“完全照搬”的爭議得出結論便公之於眾。

馬橋事件(6)

史鐵生、何志雲、汪曾祺、蔣子龍、方方、李銳、

蔣韻、何立偉、遲子建、餘華、烏熱爾圖

1997年1月5日

從北京返瓊,韓少功家裡的電話也幾乎被打爆了。從妻子工作的單位到小孩就讀的學校,不明真相的人們也在議論紛紛,一些熟人見面時眼神中也閃爍著說不出的意思。這時候他才意識到,原先回答《文匯報》記者的“置之不理”的那番話是做不到的。這不是他的作品寫得好不好的問題,而是他是否有做人的人格問題,因為按照張頤武“全盤照搬”的說法,《馬橋詞典》就不是他寫的,而是抄襲來的。在媒體排山倒海的起鬨之下,他已經被人們當成無恥的竊賊。人們對抓賊有一種快感。如果他不發出聲音,那就意味著預設。如果抄襲、照搬和剽竊的罪名成立,意味著他侵犯了帕維奇的著作權,必須向這位外國作家請罪並且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他作為一個作家的尊嚴也就蕩然無存了。於是,他轉變態度,陸續接受了一些記者的採訪。

正在這時發生的另外一件事情,最終促使韓少功下定決心向法院遞交訴狀。3月20日《作家報》刊登了署名華鋒、解永敏題為《〈秋夜難忘〉模仿乎?抄襲乎?》的來信,檢舉葉蔚林的小說《秋夜難忘》從背景、構思、視角、故事到人物設定乃至主要情節,甚至語言環境、營造氛圍等,與山東作家尹世林七年前發表的《遍地螢火——我在一個秋夜的經歷》同出一轍。第二天的《羊城晚報》又刊登了兩篇小說的詳細比對。葉蔚林很快就承認自己套用、抄襲的錯誤,並向尹世林表示道歉。葉和韓均出道湖南,並於1988年一同移居海南,他們身上相繼發生的事情引發的曖昧聯想,對韓少功也構成了某種說不清的壓力。有了相當豐富的人生閱歷的他,對許許多多的事物都看淡了,但對於自己的清名,他還有幾分珍惜。他說他可以容忍他人在自己身上潑冷水,卻不能容忍他人在自己身上潑髒水。

3月28日,在事情發生三個多月之後,韓少功委託律師李玦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將張頤武、王幹、為您服務報社、曹鵬(經濟日報社記者文敬志)、勞動報社、《書刊文摘導報》等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確認上述被告嚴重侵害原告的名譽權,並責令他們停止侵害行為,以適當方式消除因其侵害行為給原告名譽造成的惡劣影響,為原告恢復名譽並向原告賠禮道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日後回答《文藝報》的提問時,他表達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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