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內閣首輔與掌印太監(第2/2 頁)
宰相擁有決策權、議政權和行政權。而內閣成立以後,只擁有議政權。從制度上看,最重要的決策權始終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而行政權則下放給了六部。
所以,內閣在制度上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
那麼,內閣如何行使它的議政權呢?
內閣大學士們閱完奏章後,將處理意見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送呈御覽,這叫“票擬”。內閣的議政工作至此完成。票擬意見會不會被採納,這不是他們該操心的事。
皇帝則用紅筆在上面做批示,這叫“批紅”。這是決策,駁回或是執行,亦或是修改後執行,決定權在這裡。
明太祖每件奏摺自己閱自己批,明成祖是內閣幫他看幫他擬後,再批紅,省事很多。
為什麼到後來,內閣的職權漸漸大了起來呢?
主要因為明成祖前期還算勤政,幾乎每份票擬都親自批紅。但後期他也懶了,尤其還要領軍四方征討,沒時間仔細批紅。
於是他開始由內閣大學士兼管六部尚書,漸漸將議政權和行政權合二為一。這樣做的好處是,內閣學士們參與行政工作後,票擬意見會更具體、更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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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明朝皇帝始終沒有將最後的決策權賦予內閣。
明成祖以後的皇帝們越來越懶惰,他們往往只親筆抽批幾本票擬意見,其他批紅則交由司禮監的太監們代筆。這個代筆的太監叫秉筆太監,在明朝十二監中地位不是一般的高。
批紅以後要蓋上皇帝的大印才算正式生效,所以還有一個掌印太監專門負責幫皇帝蓋章。掌印太監掌握著奏章的最後一道稽核程式,所以他的地位還在秉筆太監之上,堪稱明朝後宮的太監頭子。
朱元璋處心積慮想削弱相權,卻不料使得宦官們在制度上參與朝政,導致明朝發生了二千年封建史上的第三次大規模宦官之禍。
明朝太監的職能非常多樣,他不僅是皇帝的手和筆,還是皇帝的耳和目。
明成祖靠篡位起家,總擔心有刁民要害朕。他對朝野臣民的防範心理還要強於當年明太祖。
他不僅恢復了被廢棄的錦衣衛,還在錦衣衛之外又設了一個東廠,這便是明朝大名鼎鼎的廠衛機構。
有了錦衣衛,為什麼還要另設一個東廠呢?
這是因為錦衣衛不是宦官,辦事機構只能常設宮外,呼叫起來不太方便。
公元1420年,明成祖在北京東安門之北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身邊的親信太監擔任首領。
作為明朝的特權監察機構和特務機關,東廠從誕生開始權力超過了錦衣衛。它只對皇帝負責,無需經過司法機關批准便可下達緝捕令。宦官為皇帝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探臣民隱事,成為皇權不可或缺的耳目和心腹。
東廠首領被稱為東廠掌印太監,通常由司禮監排名第二或第三的秉筆太監兼任,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故又習稱為廠公或督主。
東廠掌印太監在宦官中的地位,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
這兩位太監的權力,幾乎都凌駕於內閣權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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