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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其人,曾為吾的舊日扈從,並情郎。」
明珠:「……」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小名叫「皎皎」,好想聽男主在某些時候叫皎皎
☆、第3章 王石頭
鬱明這個名字,明珠從未聽過。但若她再早來信陽長公主身邊兩年,她便會偶爾聽到這個人名了。
就如擔任公主貼身扈從職務的江唯言一般。
長達四年的時間,公主身邊的人來來去去,一個扈從的去留,不值得在意。信陽長公主在長安宅中時,並不與時下女郎多交際。她整日待於府上,習字,看書,餵魚;再偶爾進宮與皇兄說話。
明珠從不知道「鬱明」這個名字,也沒有從公主的平日言行中看出絲毫端倪。
卻偶有一日,被歹徒關於惡室中,信陽長公主夜不能寐,心浮氣躁,只因同被關起來的人,名叫「鬱明」。
四年前,鬱明曾做過李皎的扈從。
四年前,信陽長公主,還只是信陽公主……
四年前,新朝初定!
明珠心頭一跳,忽有什麼猜測從腦海中倏忽而過!她身子傾前,聲音急促:「他既曾為娘子扈從,便應心掛舊主。鬱明其人如何?莫非他忘了自己扈從的身份?」
侍女不安,李皎卻良久未答。好半晌,在明珠絕望之際,聽到公主囈語般的喃聲:「……許是,他從來便不是為給我作扈從的。」
她握住自己發冷的手。
黑暗中,她臉色蒼白,顫抖不住的睫毛下,瞳眸幽黑。
……
四五年前,天子尚是平陽一諸侯王。他欲奪取天下時,怕有人對胞妹不利,或用胞妹來威脅他。昔年平陽王日思夜想後,為妹妹信陽公主請來了一位扈從。那人便是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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