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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初一開始,她就開始打零工賺錢,什麼賺錢做什麼,她不怕吃苦,能吃苦。
初二的時候,用她自己賺來的錢,一個人坐火車到了濟南,看到了原屬於她父親,現在已屬於別人的那一大片房子,連夜她又坐火車趕了回來。
那時她就在心裡發誓,她要儘可能快的讓父親有一套大房子。至於怎麼才能有套大房子,她還不知道。但那個心願是存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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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應(2)
初中畢業,她堅決不再上學,她去學越劇,因為那時唱越劇,在劇團的人最吃香,賺錢最多。年輕的女孩子,因為漂亮,因為露臉的機會多,那怕是平民出身,嫁的都是當地的官宦子弟,因此而改變一家人的命運。
說起來,她對越劇,對文藝,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愛好,起碼沒有對賺錢有興趣,只因為看到這是一個平民女孩子改變命運的捷徑、機會,她才從事的。
憑著她的青春美貌和祖傳的脫俗氣質,她很快在越劇界小有名氣,後來,流行音樂成為大勢,她又改唱流行歌曲,積極參加各種比賽,終於在全國的比賽中拿獎,出名。
現在,有這麼好的賺錢機會,她肯定不會放過,這是當年她離開內地樂壇,遠赴新加坡簽約的原因之二。
三年後,約滿,虹帶著三十萬美金回國發展。投資五十萬和未婚夫強合開了這家文化公司。強是大陸音樂界的大腕,張藝謀好幾個片子的御用音樂總監。
還有一個最小的股東維,是公司的總經理,拿的是管理股,在京城的文化界也是一人物,原是北京一大報的編輯部主任,上躥下跳,捧紅過一些人,關係勾連廣泛,有性格,因和總編吵架,辭職出來,和強是朋友,被請來當總經理,管理公司內務。
虹負責公關協調外部關係,強負責從美國帶世界各地的大片、好片的錄影帶,翻錄之後,把目錄單郵寄給各地、各單位的工會團體,讓他們訂購(他們一般都有錄影放映裝置,作為職工福利)。這算是最早的大片引進。
做這生意很賺錢,第二個月,虹就用賺來的錢,買了一輛十幾萬的車。過了倆月,虹又在北三環買了一套房,接父親來住。她終於圓了讓父親住大房子、好房子的夢。那時沒有貸款,是全款。結婚的房子,強早已準備好了。
房子有了,車有了,生意做得順風順水,虹和強決定在年底結婚,虹回國本就是為了和強結婚的,虹和強戀愛好幾年了,因美國和新加坡相距遙遠,要見一面太不容易,難解相思之苦。
在強完成了對好萊塢的考察學習回國繼續他的音樂事業時,虹也完成了她在新加坡的資本的原始積累,也跟著回國了。
這時,強接了北京電視臺的這個連續劇的音樂總監之職。因和導演關係好,該連續劇的音樂版權二十萬賣給了強和虹的文化公司,虹五十萬又把它的發行權賣給了另一家音像公司,這一倒,純賺三十萬。
虹在製作上絲毫不敢馬虎,她請了當時樂壇大哥大,實力派歌手安成,親自寫詞填曲。為了不受外界打攪,在牡丹賓館包了兩間房,一間是他的工作室兼起居室,另一間是伺候他的工作人員住的。
關了半個月,不出門半步,吃喝拉撒,全有人管,有人伺候,終於寫出了五首曲,五首詞。試音時,一屋子的人全被那高亢激昂滿含悲情、憐憫的旋律震撼了,每個人臉上都淌著不知何時流下的淚水,旋律過後是靜默,然後是爆發的歡呼。
成了!他們都知道成了。
五首歌,片頭片尾各一首,劇中三首,片頭毫無疑問由安成唱,片尾曲和劇中插曲由女歌星演唱。虹是音樂製作的投資方,是老闆,她是當然的主唱,誰都知道,這幾首歌,藉著電視劇的播出,誰唱誰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