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慣例(第1/2 頁)
第四十一章 慣例
這個時候,大黃已經停住了腳步,不再往前走了。
看上去,像是被定格在了那裡。
姚鐵牛也站在了大黃狗的身後,然後,輕輕地蹲下,也像大黃狗一樣,就那樣靜靜地蹲在那裡。
瘦猴看到這些,也突然靜止,不敢再製造任何聲音出來。
恐怕打破了什麼,引來殺身之禍。
整個樹林子很靜,靜到鳥鳴很是刺耳,能夠聽到樹枝輕微搖曳的聲音,甚至仔細聽,能夠聽到一些鳥兒,在飛行中扇動翅膀的聲音。
這賈義也是個武人,但只是個武夫,並不像姚鐵牛這般。
而姚鐵牛已經聽到了更多的東西。
前邊不遠處,有兩個人,還有一個孩子。
大概是把孩子綁來的,打算從那家富戶那裡敲詐一筆錢財。
這種事情,罪行也是很大的。
杖一百七,刑三年,流放偏遠。
杖一百七就是打一百零七下。
身體弱的,或者是苦主花了銀子的,就這一關,就能把人活活打死。
而且,這時的井宿國,很多家庭因為無力生養孩子,甚至把剛出生的孩子直接溺死。
如果井宿國有流產的手段,肯定會是特別火爆的。
當然,如果井宿國有售賣計生用品的,那肯定也是非常受歡迎的。
從這點也可以看出,計生用品對於婦女來說,可以說是巨大的福音了。
像井宿國這裡,明明不想生養孩子,但是,因為不懂得如何不懷孕,更是不具備懷孕初期引產的手段,就只能是硬生生地懷胎十月。
然而,孩子剛出生,就要溺死。
不僅家庭負擔,婦女受罪,孩子也同樣受罪。
當然,引產與懷胎十月,生而溺亡,其實也差不多。
最好的,就是避免懷上孩子,功德無量。
可惜,井宿國這裡,沒有。
老百姓沒辦法,就出現了許多慘絕人寰的人間慘劇。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偷個孩子,還要被杖一百七,三年,流偏遠。
如果兩個,直接死刑。
想想現代,家家都是獨生子女,三個家庭一個孩子的情況下,孩子沒了,直接毀滅三個家庭,居然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比井宿國這樣的,孩子都養不起,自己生的孩子都要溺死,社會上賣兒賣女的現象很普遍的背景下,拐人家孩子,還要先打一百零七杖,再流放偏遠三年。
而有多少人能夠活過這一百零七杖啊。
打死了也就打死了,命大不死的,再流放三年。
被打之後流放,多少人死在半路上,一樣是不得而知。
這樣的,根本不用動手,只要每天趕路,條件差一些,多數是活不到目的地的。
如果苦主花錢,不用打足板子,就能把人打死。
所以,拐賣孩子的,多是亡命之徒,而且心思險惡。
一般人是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想想,會對天真的小孩子動手的,能是什麼人。
很多非常兇狠之人,面對小孩子的時候,都會努力收斂,儘量不驚嚇到孩子。
這個世界上,別說屠殺兒童,就是傷害兒童的,基本上都是沒人味兒的,算不得人的。
很多人,當著人家孩子的面兒,都會收斂。
原本的口角,或者是爭執,都會看在孩子的面子上,算了。
這才是人。
姚鐵牛已經確定了,瘦猴還不知道呢。
但是,為了確保那孩子的安全,姚鐵牛也不敢輕易動手。
摟過大黃,在大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