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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不可能在整四點跟你分手,約談前,他還需要作些準備。”林仲傑平靜地說。
“三點三刻跟四點能有什麼差別?”袁橋皺著眉頭不客氣地問道。
“當然有差別,一刻鐘足以發生一樁謀殺案。何況在那之後,一直到六點這段時間沒人可以證明你去了附近的大賣場。我們是在七點之後才從一家大賣場的監控錄影中看到你的。”林仲傑嚴肅地說。
袁橋在沙發上坐下,沒有說話。
“所以我想問的是,在那天下午三點三刻到七點之間,你究竟在哪裡?”林仲傑盯著他,袁橋還跟一年前一樣,穿著乾淨的雙排扣灰色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說起話來表情正直,聲音低沉,跟這樣的人接觸,你會不由地對他心生好感,林仲傑就曾經相信,像袁橋這樣的人不可能是兇手,但是現在他相信,一旦這樣的人說起謊來會比任何人都可信。
“我沒什麼可說的。”隔了一會,袁橋終於開口,並且抬起眼睛正視林仲傑以表示自己毫無畏懼。
“張兆勇說看見你的公文包在死者的床上。”林仲傑不帶任何感情地說。
“他撒謊!”這次他的反應極快。
“他發誓說他看得清清楚楚。”
“這純粹是誣陷!”他忿然道,“如果你多瞭解他一點,你就會發現他是個什麼樣的人,說謊成性,卑鄙無恥,道德敗壞,簡直是個人渣。你知道嗎,為了錢他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說他還把你的公文包拿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以便要挾你。”
“這個混蛋!”他咬牙切齒地說。
“他曾經要挾過你嗎?”
“沒有!”
“你真的沒有把公文包放在死者的床上?”
“當然沒有!”袁橋斬釘截鐵地說。
“他提醒我,很多人都可以證明你早上出去時帶著公文包,因為你每天上班都帶著他。但是那天晚上你出現的時候,手上卻空空如也。後來我翻閱了那天我們在現場附近拍的照片,很幸運在那裡面我們找到了你,”林仲傑注意到袁橋的臉上迅速滑過一絲恐懼,“公文包的確沒在你手上。你怎麼解釋?”
一陣沉默。
“我沒什麼可說的。警官。”他再次說。
林仲傑決定先放他一馬。
“好吧,那麼我們換個話題。跟我談談李今如何?”
“你想知道什麼?”他隨手開啟一罐啤酒,往喉嚨裡灌了一口。
“你認為她是個怎麼樣的人?”
“她很漂亮,很出眾。”袁橋平淡地說。
“聽說你曾經追求過她。”
袁橋沉默了片刻後說:“我只是約她出去過幾次。”
“她赴約了嗎?”
“當然,但並不是每次……”他含糊其辭。
“有人證明你曾經因為李今放你的鴿子而大光其火。有這回事嗎?”
“任何人碰到這類事都會很惱火的。她根本不懂得尊重別人!”他皺起了眉頭,終於有點生氣了,“警官,你究竟想說什麼?難道你認為我是那個參與兇殺案的人嗎?”
“第一,你跟死者有過節,這就是明確的作案動機,第二,你沒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人能證明在三點三刻到六點之間你在哪裡,幹了些什麼,第三,你對很多明顯有漏洞的說辭無法自圓其說,第四,有人證明你曾經到過現場,而且警方也已經找到了相應的證據,第五,你在發生兇殺案後便很快跟老同學斷絕了來往,似乎一心想要離開這個是非之地,……我現在正在考慮是帶你回去呢,還是耐心再聽聽你的解釋。”林仲傑盯著他說道。
他啞口無言。
“我現在再問你一遍,你有沒有回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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