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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節,法國梧桐正在抽芽,嫩綠的,每天都有小鳥停在上面,發出歡快的喳喳聲。從病房的視窗望去,正好能看到這些可愛的小東西在樹幹上跳躍。但陽光明媚的春天並沒有帶給克勞德溫暖,窗外的生機盎然和室內陰沉的氣氛成了鮮明的對比,好比一個妙齡少女和垂死的老人……
方嚴當然記得他,即使他們有四年沒有聯絡,但他依然一眼認出這個年輕人就是當年在機場和他錯換行李的笨蛋。
這個金髮笨蛋變得不多,但已經從男孩轉變成可以獨當一面的男人。他的身體更結實,四肢富有力量,但依舊幹著蠢事,比如和前男友互毆,最後重傷住院。
那時候的方嚴生性冷漠,除非工作需要,否則不會插手任何麻煩事。所以他對受傷的克勞德沒有興趣,最多是在無聊時看一眼他孤獨的背影。他還是一頭亂糟糟的捲髮,左耳上多釘了四個耳釘,手臂上也有新的紋身圖案,少了一個腳趾,據說是在事故中弄掉的。
儘管他有些不同,但五官還是那樣,英俊富有魅力,蔚藍色的眼睛像晴朗的天空一樣美麗。
方嚴看著他,不明白這個無關緊要的人為什麼在自己心裡停留這麼久。
而現在,他似乎知道答案了……
從一開始,他就喜歡這個笨蛋!
“你的臉色很差,還好嗎?”克勞德見他一臉蒼白地坐著,忍不住用手撫摸他的額頭:“還好,沒有發燒。你看起來很瘦弱,而且候機廳很冷,容易感冒。”
溫暖大手的觸碰,很快把方嚴從回憶中拉回現實,被克勞德撫摸過的地方正火熱發燙。
僅僅是兩三秒的接觸,已經讓他足夠快樂了。
“我很好,謝謝。”儘管是禮節性的關心,也讓他心裡暖暖的。
方嚴感到欣慰,很想擠出一個微笑,但失敗了。看到克勞德手裡吃了一半的乾麵包,就覺得很心痛:“只吃這種沒營養的食物,身體怎麼受得了。”
麵包是普通的白麵包,連黃油都沒有抹,咖啡也是最廉價的那種,看來他的經濟情況不太好。
“機場餐廳太貴了,這幫吸食人血的資本家。”克勞德皺著眉,把最後一小塊麵包塞進嘴裡狠狠地咀嚼,然後灌下半杯咖啡。他並不介意外人看出他的貧窮,對他來說,享受生活並不需要有太多金錢:“連我最愛的火腿乳酪三明治都貴得離譜,只有麵包物美價廉,是窮人的救星。”
“這玩意百吃不膩。”他又補充了一句,然後把包裝紙和紙杯捏成一團,用三分遠射的姿勢準確地投進垃圾桶。
一個小小的麵包,當然填不飽克勞德的肚子,所以他又開始吃第二個。
方嚴喜歡看他吃東西,他從不在乎餐桌禮儀,動作有些粗魯。但一口接一口的豪邁風格,總能成功地勾起別人的食慾。
但這次,他沒有看克勞德,而是把目光移到遠處。
候機廳那那一邊,不知從哪冒出來的傑森被一群美女簇擁在中間,十分得意。他像帝王一樣左擁右抱,侃侃而談。即使隔得這麼遠,方嚴依然能看到他生動的表情,逗得女孩子們哈哈大笑。他開始憤怒,這個男人不但是個色胚,還是個人渣,他配不上克勞德,最終會狠狠地傷害他!
他放在膝蓋上的手忍不住握緊,骨頭捏得咔咔作響,然後又鬆開。他非常清楚,他現在沒有權利介入他們。
對克勞德來說,他不過是個陌生人罷了。
儘管方嚴對過去的克勞德知之甚少,但他知道有一個話題一定能引起他的興趣。這個男人,無論外表怎麼變,年紀如何增長,對達喀爾拉力賽的喜愛都不會變,因為那是他畢生都在追逐的夢想!
所以他巧妙地把話題引到即將開賽的汽車拉力賽,總算讓克勞德的眼裡射出光芒:“如果因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