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5 頁)
學群裡貼出“尋找1990屆的蘇俄”,我回了帖,留了幾個字:咪咪的,早解體了!
我還常想起李煙紅,她是我的孽障。毛毛的爸叫她禍水,我看有道理,我的青春時期自從遇到她就被搞得疲憊不堪,一直到大學,那些流行的歌,哪怕隨便一首稍微動情一些的,都可以讓我淚流滿面。我很想找個機會跟毛毛說:我看過李煙紅的身體,她跟我的沒什麼不同,她有的我都有,比她還精緻,比她還玲瓏,為什麼你摸都不敢摸一下。我不得不承認我至今懷念毛毛的吻——有實足的疼痛和無知無畏,它們永遠敲打著我的青春記憶。
——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和他之間怎麼變得說句話都很難。
我哥大四了,他差點兒被勸退,因為功課不好,還常常出事,他讀了五年大學,快成學匪了。我對他的事情已經心有餘而力不足。我聽說他有一次突然回到家問我媽要三千元錢,說不想繼續上大學了,說上大學是中國的愚人教育,是培養社會低能兒的溫室。
“那你給了嗎?”
“我給,我才是低能,讓他糟蹋錢?”
我說話時靠著我哥那間房的門框,門框已經鬆動了,發出不好聽的聲音,我說:“這房子該重修一遍了。”
“重修?呵呵,你爸放著部長不做,欠下一屁股的債,還差點兒被紀委調查,說他有經濟問題,成天像個困獸,哪裡有精力管房子,沒人來拆房子就不錯了。”
“那……你們什麼時候離婚?”我想了想,心不在焉地問。
“這話說的。”她也想了想,心不在焉地回答。
我與這個媽之間有種共通之處,從這個家庭組合開始,我們通常遇事說事,眼神很少對望,至於她為什麼不看著我的眼睛說話我還不太清楚,但我不看她的眼睛,是因為她的女性直覺太強,無論我說什麼,似乎她都深明就裡,那犯了女性之間溝通的大忌,對我這種骨子就自保的人來說是件殘酷的事。
“聽說你去看過毛毛的媽?”我喝著水,水很淡,我加了點鹽,我們家的茶壺自從是這個媽掌管以來從來是加鹽的,哪怕我和我爸為此多次發脾氣也收效甚微,但我上大學之後,聽說水壺裡就不再放鹽了,這有點奇怪,但頗符合這媽的性子——總在細節處表達自己的存在。不過,我反而習慣了放鹽,這點她可能沒有想到。我當她的面把鹽在手指間碾了幾下,它們散散地落在了杯子裡,溶解迅速,一絲不苟。
半米陽光(2)
我們談到了毛毛的媽媽李香君,據說她是個大美人,只是是個孤兒,沒學到什麼文化,她在毛毛的爸死掉之後也匆匆病故了。都說她的死是個罪孽,我問我媽,她反問我是怎麼知道的。她的這個問題很難明確回答。我不像我哥考的是市裡的大學,我那學校不但遠在千里,還遠離城市,像個孤島。可就是這樣,也總有家鄉的資訊拐了幾百道彎也會滲入我的生活,誰也說不清楚。
“也許我爸電話上說的,也許是幾個學校搞老鄉聯誼什麼的,總之,是聽說了,現在有什麼事是不能傳開的。”
“也是,唉。反正是死了,又不是挺重要的人物,生生死死哪天沒有。你多關心關心毛毛就是,他在劇團做畫工呢,他煙紅姐幫他介紹進去的,還是個臨時工。”
“啊?是縣城的這個嗎?”我這一刻突然醒悟,這次回來只有這一件事是我想做的,什麼逛街、泡圖書館、搞同學聚會、學交誼舞、一大堆人爬縣城邊的那個小土坡搞得同學情分多麼濃情蜜意,其實都是瞎胡鬧,我只想做一件事——見到毛毛。怪不得回到家十幾天也沒法由衷地笑一笑。
這回我笑了。想到毛毛,我就找他去。
“你去哪兒?別找了,你爸今天會叫他一起過來吃飯,他比你還關心他,春節嘛,又是死掉的老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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