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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被一個人這樣愛著,是幸還是不幸?
他只覺得恐怖。
“我想回家。”只能面無表情一再重複著。
“恩。”對方也不生氣,迅的重新撲倒他。
唐恩淡淡的睜著眼睛,做好一切準備,承受再一次羞辱的折磨。
回家?談何容易?那麼久沒見了,今晚沒有三四次,估計江承宇是不可能會放過他。
“恩恩,求求你,不要告訴你媽媽!”十二歲那年,父親對他下跪。
媽媽……才五十歲,已經雙鬢白的婦人,這些醜陋,千萬千萬,不能讓她知道。
更不能讓母親知道,當年,她最寶貝的兒子,之所以選擇去了美國,之所以選擇了屈辱,是因為她體內那顆健健康康的腎臟。
活下去,比什麼都重要。
二十八歲,他懂父親當年的心情。
一股熱辣辣的精油漫散在他的股間,臀被什麼東西熟練的摩擦著調逗著,他的腹部被對方提了一點上來,用一種屈辱的方式跪臥著。
對方並不急,用很敏感的身體部位,細細摩擦著他,然後等他緊握的雙拳幾乎泛白時,一股強悍的力量順著那股滑膩膩衝了進來。
悶痛一聲。
他咬牙忍下。
“好緊。”終於結合,江承宇滿足的嘆息。
唐恩跪著的位置,剛好可以讓他一眼望盡所有風情,引著他所有兇獸一樣的慾望。
抽回,用力一衝。
看著唐恩的身體因為受到難以忍受的刺激,(洞)眼的位置回縮顫抖的無比強烈。
依然那麼青澀的反應,江承宇滿意的笑。
“恩恩,求我。”加大力量,多希望對方能來一聲嗟嘆求饒。
可惜。
唐恩就是咬牙一動不動,即使將自己咬出血來,也不求饒。
十年如一日。
唉,好倔的個性。
江承宇閉上眼睛,在最原始的(律)動裡,享受著這刻極致的(高)潮。
假裝不明白,身下的人有多屈辱。
………【第四章】………
事實上,他很少會象今晚一樣,那麼“乖巧”的讓江承宇得逞。
他總是左躲右避,就算在美國的最後那幾年,即使兩個人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一直費心討好他的江承宇,也只是在失去耐心以後,“碰”他幾次而已。
十年前。
那天,有一個很小的女孩來找他,很可愛的為了報答他,說要獻身給他。
一整個晚上,青澀、害羞的他害怕的將自己反鎖在房間裡,現在想想還是覺得好笑。
不是被冒犯的感覺,而是真的覺得女孩很可愛。
可惜,他們認識的太早。
愛情講究的是時機,太早和太晚都是註定錯過。
二天早上,他送女孩出門,目送女孩消失在他的視線裡。
一轉身,就見到了神情陰沉到恐怖的江承宇。
江承宇盯著他唇邊淺淺的笑容,語氣惡劣的質問他,為什麼把他騙到北京,自己卻選擇當地的大學,難道他不知道,他的家人一直催促他去留學,他是為了誰硬生生留在教育體制根本不完善的中國?
然後,他又逼問他,那個女孩是誰,為什麼在他家過夜,難道是他的女朋友?難道他們已經有了那種關係?
那天早上,江承宇的臉色很差勁。
從小一起長大的他們,生了人生一場最大規模的爭吵。
其實,說爭吵,一直是江承宇在“轟”他,最後爭吵的結束,只因為他說了一句不鹹不淡的話:“承宇,我不是同性戀。我不是也不會成為你的誰,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