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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就寄給了他的好友許怡蓀。那麼,日記固不會有“賈(假)雨村言”,但卻可能“甄士隱”。將真事隱去?那麼,又恰好證明胡適這人深於理智(甚至世故)而薄於感情,至少,在感情上他並不需要借重日記這種最私密又最便宜的方式。
偏於智識疏於情感,是胡適為詞人之所短,又是他為公共人物之所長。胡適可是發起白話文運動或新文###動的急先鋒,可是,在創作上,體現文學革命實績的,魯迅就當仁不讓了。魯迅就敢在書信中和自己的學生情人打得火熱,本來他們就是在火熱的鬥爭中走到一起的。魯迅和許廣平之間熱烈地互暱為“嫩棣棣”、“乖姑”、“小刺蝟”、“小白象”。胡適呢,絕不會有這樣的私生活記錄。相應地,在文學上,當然也是提倡有心,創作無力。便自知之明,不得不退居龔自珍的“但開風氣不為師”。然而,換一個角度,胡適作為一個公共人物卻是非常合適的。幾十年間,胡適在盱衡時局、洞察大勢、把握歷史脈動上,向持一種“清明之理性”,使他很少發生價值偏差,這就遠非長於文學的魯迅所能及。
九“第一次訪女生宿舍”(3)
不過,事情總是複雜的。胡適可以乏於情感,卻未必乏於情性。1921年8月26日日記,胡適對自己又做過一次相當深入也相當坦誠的自剖,它讓我們看到胡適的另一側面。事由乃吃飯引起,飯桌上主人為胡適看手相,對胡適說了兩點,意思是胡適受感情和想象的衝動大於受論理的影響。胡適略不以為然,便在日記中寫道:
(1)他說,我受感情和想象的衝動大於論理的影響。此是外人不易知道的,
因為我行的事,做的文章,表現上都像是偏重理性知識方面的,其實我自
己知道很不如此。我是一個富於感情和想象力的人,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
情,又頗使想象力略成系統。(2)他說,我雖可以過規矩的生活,雖不喜
那種(gay)的生活,雖平時偏向莊重的生活,但我能放肆我自己,有時
也能做很gay的生活。(gay字不易譯,略含快活與放浪之意。)這一層也
很真,但外人很少知道的。我沒有嗜好則已,若有嗜好,必沉溺很深。我
自知可以大好色,可以大賭。……
這是一次很深的自剖。那麼,胡適一生中到底有沒有“gay”?恐怕上述胡適不只是說說而已。但胡適的“gay”在胡適的書信中找不到,在胡適的日記中找不到,在胡適的口述中也找不到,只有在胡適身後他朋友有關他的回憶中才能找得到。20年代胡適在上海時有一個醫界朋友陳存仁(陳在四十年代時成為國民政府的國大代表),胡陳相識,是在上海亞東圖書館老闆汪孟周的飯桌上,以後他們兩人的交往並不算少。根據陳的晚年回憶,也是在一次飯桌上,
汪孟周又告訴我,胡適從前到上海,認識了劉半農,結伴遊樂,常到雲
南路會樂裡妓院中去。汪家與胡家是四代世交,他見到這種情況,很不
高興,親自到會樂裡妓院,對胡適說:“你是青年人的偶像,如果你到
妓院的事傳開來,所有《胡適文存》及一切書籍,都洠в腥死綽蛄恕!�
如此勸阻,所以這件事洠в姓叛鋶鋈ァ2渙希�罄春�視秩鮮讀松壚�潰�
再度走入風月場中。這些事情,後來胡適自己在他的《四十自述》中都
有提及的。
也許這是一個孤證。不過胡適的《四十自述》中,並沒有“gay”經歷的自述,想來胡適自己也不會公之於眾。它所有的,是胡適尚未留學前的頹廢經歷,那是和朋友在“堂子”裡吃酒,然後又去“打茶圍”。前者是“花酒”,後者是在女妓房間裡喝茶聊天。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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