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不同尋常的盜竊案(中)(第2/2 頁)
的痕跡來看,兇手跟王新美應該是認識的。
馮麥看過監控影片之後,表示並不認識這樣的一個人,但她能確定的是這個人拉的行李箱,就是他們家的那個。
但當看到男人所穿的衣服時,表現很驚訝。
因為這套運動裝,王新美的男朋友左恆也有一套,他們兩個上大學的時候就是同學,已經談了幾年的戀愛了。
畢業之後,如果左恆不是去了外地,他們兩個早就應該結婚了。
韋鴻宇感覺此事很是蹊蹺:為什麼這個人穿的衣服,和王新美男朋友的衣服是一樣的呢?難道兇手就是她的男朋友?
韋鴻宇讓齊振成所長,把案子交給縣局刑警隊來處理。
刑警隊隊長洪向榮接手案件之後,迅速派出兩名刑警,去陝省找到了王新美的男朋友——左恆。
此時的左恆還沉浸在悲傷之中,他一再要求警方,要快一點找到殺害王新美的兇手,否則王新美是閉不上雙眼的。
經過對左恆的調查,在案發時的前後時間段內,他都在陝省,一直沒有離開過,更沒有去中曲縣。
那套運動裝,還是王新美去年在網上給他買的,他就穿過幾次,其中有一次還是和王新美回老家,見父母時穿過。
這套運動裝很普通,在某購物網站中也確實找到了王新美的購買記錄。
現在來看,這個左恆是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的,暫時是可以排除他的嫌疑。
韋鴻宇和洪向榮面對著這起復雜的案件,陷入了沉思。
監控中的男人,雖然穿著與左恆相同的運動裝,但左恆有不在場證明,且沒有作案動機。
他們需要重新審視案件的每一個細節,尋找新的線索。
洪向榮決定再次檢查王新美的房間,這次他們將注意力放在了房間的每一個角落,不放過任何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地方。
在仔細檢查了王新美的衣櫃後,洪向榮在王新美的一件大衣口袋中,找到了一個日記本,前兩次勘察都沒有發現。
如果這次不是仔細尋找,也很難發現。
開啟日記本,洪向榮發現王新美記錄了她的日常,以及她與左恆的戀愛經歷。
但更重要的是,日記中提到了一個名叫李強的人。
他是王新美的一個遠房親戚,最近因為生意失敗,頻繁向王新美借錢。
王新美在日記中表達了對李強的擔憂,擔心他可能會因為債務問題,而做出一些極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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