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與人為善、與己為善(第2/8 頁)
在捷運前的面線攤認識的……可俗話說看人看細節。先從相機到對方的衣著,以及那種很虛無縹緲卻感應得到的氣質……
似乎不像是什麼壞人。
要不要賭……?
女孩夾著吉他有些猶豫。
見狀,許鑫也不催促,而是指了指後面的面線攤:
“我還要幫他們帶回去宵夜……嗯,說早餐更適合一些。所以,你考慮一下。”
說完,他就舉著相機下了臺階。
留下了獨自思考的女孩。
按照一人一份面線、一份蚵仔煎的份額,很快,他就變成了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的小媳婦。
而提著兩兜宵夜一扭頭,就發現了女孩已經站在了路邊。
他走了過去。
無視了對方手裡拿著的行動電話,說道:
“走吧?”
“好……好的。”
女孩依舊手裡攥著電話。
看起來有些忐忑。
許鑫點點頭,帶頭往周杰侖家的方向走,一邊走,他一邊問道:
“你和那個什麼產房籤的約, 違約金高嗎?”
“呃……還……還好。因為當時我是第一個簽約的,在加上……和……老闆的弟弟是朋友,所以並沒有太嚴苛。”
“大概多少?”
女孩猶豫了一下,說道:
“三百萬臺幣。”
三百萬,也就是差不多五六十萬塊錢。
其實也不少了。
周杰侖剛和阿爾法簽約的時候,其實也就在五百萬臺幣左右,只不過在發專輯之前,吳中憲又找他簽了一份合同,違約金高達一個億臺幣。
經紀公司基本都是這種路數。
練習生,對他們而言,只是商品。高額的違約金別說練習生們敢不敢籤,連這邊的法律也不允許這種信口開河的存在。這就好比只價值一塊錢的東西,給伱開出來了一個假一賠一百萬的荒唐條款一樣。
但凡有點腦子的人都會把這個違約金控制到合理地數值上。
先把狗騙進來。
你要是有實力呢,那麼公司就會安排你出道。但在出道之前,作為公司資源傾斜的代價,再來重新起草一份合同。
用自己的出道,換來高額的違約金,以及更加苛刻一些的條款。
經紀公司都這麼做。
而這三百萬臺幣,對周杰侖而言,並不算什麼。
所以自然給的起。
不過許鑫也只是問了一句後,就不在多言了。
他雖然覺得這姑娘很好,歌聲很有意思,但畢竟自己不是專業的。有些東西需要更專業的人來看。
畢竟……說出去也沒人信啊。
大晚上不睡覺跑地鐵站出來吃個宵夜,就能撿回去個什麼天王天后。
得是多撲街的人才能出現這種幻想……
而全程,這個女孩都舉著手機。
並且螢幕是倒扣著的。
隱隱約約的還有微弱的光亮。
許鑫也不知道她在給誰保持電話暢通,但卻很欣賞這個小姑娘……也不能說小姑娘了,好歹人家也是86年的。
很欣賞她這種警惕心。
並且……這個小姑娘還挺聰明,一路上並不過問什麼音樂人或者幹嘛之類的,就和許鑫保持一個相當微妙的距離,在後面跟著,時不時的四下觀望一番。
終於,倆人來到了周杰侖家那兩扇看起來嚴防死守,黑黢黢的大鐵門前。
“到了。”
許鑫用腳頂開了大鐵門,又看到了郭彩潔臉上的猶豫後,直接說道:
“門不用關,畢竟一會兒你逃走方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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