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敢抬槓;說我們小民是侵略主義者,也恭受如儀,也不敢抬槓(只心裡有點疑惑);但李桂林先生暨夫人的衣食問題是實實在在的,決不是假借的也。他們有名有姓,有詳細住址,任何人都可前往參觀參觀,考察考察,看看是不是“馬爾薩斯先生的流毒”?抑“起於神經系統之唯物主義思想”?是不是“一二不肖之徒,迅速推行亡國滅種之節育運動”?抑“一二喪失民族道德助桀為虐之徒,利令智昏”?不要說廖王湯捐十萬元啦,就是他們三公能光臨李府瞧瞧,然後給我們一個答案,就感謝不盡矣。王船山先生曰:“柔以喪節,險以斁偷,不自知也,不自媿也。竊其形似而自以為是,挾聖言以欺天下而自欺,其心閹然。以欺孤寡,戕骨肉而無忌。聖人之言,無忌憚之小人竊之以徼倖,豈非聖人之大憾哉。”廖王湯乃有名的仁人君子,當然不會像王船山先生所說的,但總不能不教小民愁腸百結。
有識之徒
廖王湯的高貴言論,中國人已一一領教。另外還有盧崇善先生,似乎也是一位英勇可敬的有識之徒,可惜手邊沒有他的質詢全文,不能照抄共賞。但王夢雲先生的質詢中提到過他的見解,該見解曰:“樂普殺人於未生之前。”這種奇形怪狀的觀念,不知道在盧先生腦筋裡怎麼形成的?受孕之前是為精;受孕之後是謂胎;呱呱墜地,有了呼吸之後是為人;停止呼吸是為屍。嗚呼,盧先生一時正義上衝,照柏楊先生尊肚上就是一刀,那叫殺人。但一旦柏楊先生晏了御駕,貴閣下覺得敝老頭死有餘辜,照捅一刀不誤,那就不叫殺人,而叫毀屍矣。如果貴閣下再氣得暴跳如雷,照柏楊夫人尊腹踢了一腳,而恰巧她身懷六甲,踢流了產,盧先生能甘心承認這是殺人哉?尤其是柏楊先生人老心不老,最喜歡學少年之人,關門自瀆,盧公盧公,你怎好意思說我殺人千萬,甚至謀殺兒女乎?
法律如此,生理更是如此,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他直接呼吸空氣,也就是他有生命,即令我們說胎兒也有生命,但節育並不是墮胎,而只是防止成胎也。如果一口咬定,硬說精子也有生命,則毛髮又何嘗沒有生命?盧公這一輩子大概都不理髮不刮鬍子矣。夫一個人只有一個生命,臭男人身上有精子千萬,我們不能說他就擁有千萬生命也。一個人犯了死罪,只可以殺他一人,總不能連他們的子孫都殺個淨光──這個文明法則,盧先生恐怕是同意的,縱像湯如炎先生之仁人聖心,也只是“宮”不肖之徒本身,而沒有狠到連子孫都“宮”之也。如果按照盧先生邏輯,殺一死囚,豈不滅絕了他的子孫乎,他子孫何辜,竟遭此毒手?
王夢雲先生認為裝置“樂普”之後,天下一定大亂,蓋“蕩女淫男,儘可放欲宣淫,毫無忌憚”。原來擁有五千年優秀傳統文化的中華民族男女間的道德規範,竟如此脆弱,全是靠著“怕懷孕”的一念而維持的。一旦不怕懷孕啦,道德便跟著沒有啦,兩性只要一見面,女的便上床,男的便脫褲。王先生有兒有女,請問一聲,貴男公子和貴女公子潔身自愛,守身如玉,非禮勿視,非禮勿聽,均一代完人,是出自內心的自律耶?抑不過只為了怕懷孕撒不了鴨子耶?我敢跟你賭一塊錢,王夫人也好,王小姐也好,便是裝置了樂普,也是雍容華貴,神聖不可侵犯。如果照王公這麼一說,豈不是糟啦。
仲肇湘先生在電視上特別介紹了一篇高階中學堂國文課本上歸有光先生的大作《先妣事略》,歸有光先生的媽媽深以子女太多為苦,有一個大愚若智型的女人,教她一方,她照方吃了幾個田螺,好啦,雖然孕是避啦,而她也成了啞巴,再不能說話矣。
胡乃英女士和歸有光先生的母親,是古今兩位子女過多的犧牲者。對一個女人來說,生育過多,實在是可怕的刑罰。有識之徒可以一面臥薪嘗蛋,一面說風涼話,但做母親的卻不能不付出血汗青春和身體,孩子們不純靠吃飯長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