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5 頁)
你們坐下來等等,馬上就好。”
“你們跟葛太太很熟?”賀依依坐下來之後問道。
“我們讀高中時就認識她了。”裡安說,“這裡還沒闢成公園之前是座足球場。”
“我跟這傢伙同一個球隊,就是那時奠下的孽緣到現在。”安德魯補充。
“想當年我們不知道風靡了多少年輕辣妹,每次練習時都有人會苦苦候在場外,等著看我們踢球的英姿,要不是這傢伙退出,我們一定會打人國家代表隊的!”
裡安但笑不語。
“世界上有許多的足球隊員,卻只有一個能寫探險小說的裡安。”
“也對啦。”安德魯承認她說的沒錯,然後啜飲著葛太太送上來的咖啡,“哇!味道太淡了啦!”
“這樣很好,謝謝你。”
葛太太低頭讓裡安吻她的頰,“是嘛,還是裡安小子貼心!”睨過去,“多學學裡安小子的風度吧,臭小子!”
安德魯不服,朝著葛太太的背影抗議:“為什麼我總是‘臭小子’?來,要送吻是吧?給你一個香辣刺激的吻!”
“好久不見,安德魯先生。”突然,甜甜的女聲在他身後響起。
安德魯轉頭,瞪著眼,不敢相信!
“你、你、你……”他的夢魘啊!
有著黑色大卷發的女子笑嘻嘻的指著自己,“我剛好來倫敦出差。”
賀依依從看見她的第一眼就皺起眉頭。生命中會認識很多人,除了無法選擇的親戚之外,有許多人在我們的生命旅途中是短暫的過客,像是求學時候的同學、出社會之後的同事等等。
而她,吳芳菲,是賀依依最不希望碰到的老同學。
大學四年,她們都恰恰選到同樣的課,就連社團,也總是選到同樣的。
賀依依讀大眾傳播,是為了能接手家裡的出版社;吳芳菲讀大眾傳播,是因為想當主播,好嫁人豪門。
賀依依選課,是為了學習;她選課,是因為教授帥。
賀依依選校刊社,是希望能學到東西;她選校刊社,是因為社長很帥。
她們的孽緣之深,就連住宿都會抽到同一問寢室!
大學四年,因為種種的巧合,讓她們朝夕相處了整整四年,也讓賀依依成為她“男朋友們”追蹤下落的最好物件。
因為她,讓賀依依擺了四年的撲克臉,舍監的臉都沒有她來得嚴肅。
最令人惱火的是,吳芳菲總愛搶人家的男朋友,理由是——有人背書,表示他是好男人嘛!
最後,就連難得讓賀依依稍稍有些動心的學長,都難逃她的魔掌!
大學四年,吳芳菲的桃花朵朵開,而她只有足以化成石的桃枝。
如果可以,賀依依希望永遠都不必再見到這個人。可惜,地球是圓的,還圓得很巧合,兩個臺灣人居然在倫敦的小公園碰到了?!
“咦?”在賀依依陷入回憶時,吳芳菲也開始回想……
“你、你很面熟耶!”
“你認錯人了。”明顯不想認親的口氣。
“賀小姐,你們認識?”
賀依依瞪了安德魯一眼。
“是依依嘛!”吳芳菲笑了,“你好壞!幹嘛不認人家?說真的,從來沒有見過你把頭髮放下來耶,滿嫵媚的唷!”
“那是因為你從來不在宿舍洗澡的關係。”語氣很冷,她不想攀親帶故。
“哎喲,我知道你是在羨慕我每天都能外宿啦!”
賀依依翻了翻白眼,懶得理花痴女。
“咦?你是……”好帥的男人!
“裡安·克萊頓。”安德魯很高興的替他們介紹,巴不得她的注意力別集中在自己身上。“裡安,吳小姐是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