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3/5 頁)
綱領是什麼?”
林肯說:“不知道。”
我懷疑起自己的耳朵了。
什麼都不想跟林肯說,只想讓他快點離開我的辦公室。可是林肯還坐在我對面。我試著給他一個最嫵媚的微笑,告訴他:“我要開會去。”
他說:“我們今晚一起吃飯。”
我說:“不行。”
他說:“這是好久以來我第一次可以單獨跟你在一起的夜晚。我要知道你會不會嫁給我。”
我咬住嘴唇:“你像個小孩子吃糖果——先拿自己要的。”
他說:“你不喜歡?”
我說:“你想跟我一起吃晚餐,這個主意不壞,但是你一定要知道,這樣的思想你睡著了也能產生,不是嗎?”
他說:“姐姐,這不公平。”
我說:“那我們就別再談它了。”
他哀求道:“姐姐,我們一起吃晚飯吧。”
我說:“截至目前,你是我第一個答應嫁給的人,不過今晚我沒有時間。”
我們面面相覷:林肯轉開頭。他開始往辦公室外走,“姐姐,你來跟我一起吃晚飯嗎?”他背對著我問;我看不見他的表情——或者說他的感受;他隱藏起來了,或埋葬在他那些哲學思想裡。
我說:“等一下。”
林肯走出了我的辦公室。我追到門口,他已經上電梯了,這讓我感到沮喪。
我不知道自己這是怎麼了,是不是我將對黛希的怨恨遷怒到了林肯身上?已經記不清我跟林肯發生過多少次爭執了。由於婚禮的問題所引起的爭執,林肯總是遷就他的媽媽,想把我們的婚禮按照他媽媽的意思辦,而我的媽媽也不是可以隨便糊弄的,我媽媽也想按照她的意思給我舉辦婚禮。由於房子我們也有爭執:我曾經十分肯定地告訴林肯我是不會到香港生活的,那樣我會瘋掉的,夾在吉尼斯妹妹黛希還有那些刊物——香豔內幕——香豔頁碼——中間我會透不過氣來的,還有整天像一個給黛希打工的撈妹一樣工作生活。我希望一舉辦完婚禮就回北京——住在東單的四合院裡——有樹木環繞,有寬敞的院子還有兩廂的側院,而不是生活在香港那樣的鴿子籠裡。林肯指出他要自己買房子供我們居住,而我說根本不必,我們又不是沒有地方住,林肯他固執己見一定要自己買房子,而且他已經在香港買了房子——已經買了!我的臉由於氣憤而感到發燒。於是林肯又提出自己裝修,而我說不用裝修,因為我根本沒打算住!於是林肯又提出,你是香港人(香港身份證)就一定要給香港作貢獻!我說,誰在乎是不是香港人,我早就不想當香港人了!北京深圳上海哪兒都比香港好!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所有的動作全是慢鏡頭(4)
甚至連我們的性生活也是引發爭端的原因。林肯認為我們有婚約那麼我們親近一點應該無可厚非,是否應該我到香港的時候住到他家裡呢?是否應該我跟他一起住呢?這些問題一度讓我驚訝,我認為,有婚約不等於有性關係,就是把我殺了都不可能讓我不結婚住到一個男人家裡去,不結婚永遠你都甭想碰我一個手指頭,門都沒有!這是原則!這是教養!是不是我太古怪了?是不是我裝純潔?都不是,女性的矜持就在於怎樣把握與男性的距離!
然而,仍有幾次激烈的爭吵讓我記憶猶新,但卻記不起原因了。簡單地說,所有的爭執很少是由於我們說話中的衝突引起的,更多的是因為我們個性的不同造成的。如果分析我們兩個人的個性,應該說我做事倉促,沒有計劃性,主觀果斷,更像個男人,而林肯做事則顯得更加謹慎,有條理;我快人快語,想到什麼就說什麼,而林肯則在說話前反覆斟酌;我精力充沛,訓練羅威納蘇格蘭牧羊犬薩摩耶,跳爵士舞肚皮舞,做鼓手,彈鋼琴,而林肯則喜歡安靜,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