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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控告林肯!
我氣得喘著粗氣。在我的腦子裡,已經憤怒地砸碎了吉尼斯妹妹的窗戶,掀翻了吉尼斯妹妹的汽車,搗毀了吉尼斯妹妹的房子,就連警察的高壓水龍頭也不能使我放棄這些欠考慮的行為!眼下我還不清楚應該用什麼方式向吉尼斯妹妹採取行動。
林肯和吉尼斯妹妹對我的家庭、個人和財政情況瞭如指掌,而且吉尼斯妹妹對社交場合玩弄所有的計謀與圈套已經是得心應手。
儘管他們一家人表現得像真心實意將我娶進門的樣子,而且吉尼斯妹妹為我的婚禮血拼世界各地的奢侈品這也是事實!
要說他們一家人基本上還算是好心腸的人吧!而且我跟林肯的三年交情不是誰的交情能比得上的。
可儘管這樣我還是不能原諒林肯,也許正因為這些更要告他!
儘管如此我還是要告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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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我還是要告他!
儘管如此我還是要告他!
林肯顯得很吃驚。可他沒有繞過辦公桌,像我想象的那樣,一邊抓起我的手臂安慰我,“姐姐,你繼續大吼大叫吧!”一邊偷偷地透過對講機讓人叫來備有橡皮間和緊身衣的救護車。
我猛地往電冰箱那兒跑,用顫抖的手從裡面拿出一罐啤酒,斟滿一杯喝下去。
林肯說:“我知道你會特別生氣。”
我說:“廢話!”
我邊生氣邊考慮該如何理智地了結這一局面。誰要是對一個氣自己的人說:“廢話!”隨後她就應該順理成章地把杯子扔到他身上,要麼把他的腦袋擰兩個圈,要麼用尖尖的皮鞋尖踹他的敏感部位。林肯驚慌失措地在他的上衣口袋裡翻了起來,他不可能從口袋裡掏出一支手槍來對著我一陣掃射吧……我的這一想法還沒結束,他就把一張紙條放到我面前,上面是一個電話號碼。
他說:“這是《香豔頁碼》的電話號碼。你如果想阻止可以給他們打電話。”
我說:“我才不給這家該死的《香豔頁碼》打電話。讓你媽媽找他們,將我的資料退回來!這是你媽媽的事!是挽回你在我心目中信譽的補救措施!要是你媽媽以後再這樣做,小心我退婚!”
他說:“我往那兒打過電話了。”
我說:“結果呢?”
他說:“他們想出版!”
我說:“出版什麼?”
他說:“我媽媽將你的小說也交給了他們。”
我一下子說不出話來。林肯急忙給我倒來一杯咖啡,我機械地抓起它放到嘴邊。林肯把我停止發火看作是一種友好的表示。他抓緊這個機會說:“《香豔頁碼》的主編不僅看了你的資料還看了你的小說,連他妻子都看了,他們都覺得很有意思……他們很重視新的文學趨勢。他們覺得女性的作品一定要與過去不同,要輕鬆活潑,不要那麼嚴肅死板。他們就是這麼說的。他們說只要你同意他們就可以出版。”
出版!我簡直不敢相信。不是不敢相信自己的作品有出版人願意出版,而是不敢相信一家報紙居然說要出我的書!這不就意味著將有無數的機靈活潑美麗可愛的女性要讀我寫的吳超群和我以及我朋友們的故事嗎?
我說:“不行!我的生活與別人無關,我要安安靜靜地生活,我是為了出名才來香港的嗎?”
林肯說:“可稿子還可以編輯加工啊!不會有人知道……”他說著,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到我的手背上。我用力甩開他,“不要碰我,你是個叛徒!”
我說:“你什麼意思?你是說這家《香豔頁碼》會下功夫把小說裡的情節全塗改了或者全加上引號?就像報刊亭裡出售的那些髒乎乎皺巴巴的消遣書所做的那樣?上面寫著,上海人,出生在北京(嚴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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