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白沙幫(十八)(第2/2 頁)
堂賄賂本官,侮辱本官清譽,罪加一等,來啊,把他拉出去立即斬了。”
老婦人忙擋在劉敏身前:“大老爺啊,我只有這些可以換錢了,你還要怎樣啊?要我這條老命麼?可是我這條命也不值錢啊!哦,對了,我身上還有二十個銅板的現錢,現在全給你,你饒了我兒子吧!”
郡酋長道:“誰要你的錢?本官從來都是秉公執法,你兒子殺人越貨,罪不容誅,死有餘辜,今日必斬之。你快去為他準備後事吧!”
老婦人卻仍道:“我知道我這裡的錢不夠,但我可以想辦法。我可以去向我親戚朋友借。對!向他們借。你可不可以先不要殺我兒?”
郡酋長喝道:“老媽媽,你再胡攪蠻纏,我讓人把你抓起來!”
有吩咐手下軍士道:“來啊,把劉敏拖出去斬了。把這個老婆婆也轟出去。”
於是軍士將劉敏拉出去斬了。
老婦人傷心欲絕地罵道:“你這個狗官,老婆子錢送慢了一些,你就要殺我兒,要絕我劉家之後啊!”
郡酋長又對那五名壇主道:“你們也是燒殺搶掠的罪魁禍首,罪不容誅,處斬立決!來人啊,通通拉出去!”
五名壇主立即叫道:“大人饒命,只要大人饒命,我們願意把我們所有靈石奉送給大人。”
郡酋長冷哼一聲道:“你們天天花天酒地,能存下多少靈石?拉下去!”
郡酋長又給那些普通幫眾判罪:廢除修為,罰苦役十年。
林昆在縣衙和郡上領了賞,就回到了回龍峰,把縣上和郡上頒發的獎勵證書給了元龍和陽見。
峰上又獎勵林昆若干靈石,並提升他為安全處主任。
這月二十一號,元龍又回家拿錢和米。
奶奶和他講起了他媽媽的事。
財神掌權後,在沿海地區,引進了許多外大陸商行廠礦。
為了元龍和元鳳修習仙法,以及家人種地的開銷,在元龍六七歲時,元龍母親謝瓊跟著一批人前往離家三千里之外的沿海地區的嶺山做工。
一開始並未找到工做,連吃飯都成問題,要不是有個同鄉的好心人借了她五十兩銀子,可能當時就餓死了。
並不是能做的工不多,而是老闆為了多賺錢,他們儘量延長工人的工作時間,從而少僱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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