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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律師並不是指定的公訴人, 而是賀星樓和餘瑩瑩花費了大價錢請來的律師團隊——以京城著名的三家刑事律師宋偉、李濤、劉亮為主,六位律師為助手的一個團隊。
而對面吳鏊子村,雖然沒有賀星樓和餘瑩瑩這樣的財力和資源,但要知道,這是一件傳播度關注度都非常大的案子,如果打贏了,就等於聲名鵲起了。
所以,即便他們沒有錢,但依舊也有著不俗的律師團隊——由阮井和週遊為主,十二位律師為輔組成的團隊。
因為原告眾多,也因為被告眾多,所以雖然是合併案,但其實這次庭審,是必須一個個來的。
第一個案子就是賀愛聰的。
賀愛聰還沒有成年,所以是賀星樓陪著他去的原告席,律師則是宋偉。
對方上來的則是吳大妞和阮井。
很快法官就宣佈開庭,過程和重婚案是一樣的,先是雙方陳述。
賀愛聰年紀不大,但心思堅定,這種事原本賀星樓想自己上場的,但他還是決定自己來說,「我四歲的那年夏天被賣到了吳二柱子家,我到了他家以後特別害怕,就哭著跟他們說,讓他們放我回去,我爺爺奶奶
和媽媽會給他們很多錢的。可是他們都不願意,只說我到了這裡,就是他們的兒子了,不要再想過去的家了。我說我叫賀愛聰,可是他們還是給我改了名字,叫我吳二蛋。」
「我不喜歡他們,他們就把我關在黑屋子裡,不給我吃喝,還用篾條抽我胳膊和大腿,我後來被打的太疼了,又餓又渴,就同意留下了。」
「可我不想叫他們爸媽,我有媽媽,我雖然沒爸爸,可我心裡有爸爸的。但他們看我不肯叫人,就說我沒實心跟著他們,他們就想了個法子,吳二柱子在山上找了個地方挖了個坑,把我關裡面去了。夜裡有狼出沒,它一個勁兒的想吃了我,我被嚇得直接暈過去,後來就高燒不退,等著我好了,我就不敢了,只能叫他們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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