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頁(第1/2 頁)
這不是要人命嘛!
「去報案。」王希澤搓了搓指尖,認真地蹦出三個字來。
孫濟州今日不爽極了。他本約了幾名好友放工後一同飲酒賞菊,可這眼看著天色漸黑,卻一步也不敢離了自己的案桌。
童貫率師回京,陣仗必定浩大。他身為開封府事,肩負□□秩道,監護百姓之責。只有等到童貫和他的親兵將士們走過了外城內京,入了皇宮,自己才算完事兒。
誰料等了又等,下頭的小吏剛來報,說百姓們熱情異常,自進城起便將街道擠得水洩不通。童貫自也享受那般夾道相迎的場面,只顧一路揮手致意,走得是慢之又慢。這不,大半個時辰了,人才到朱雀門前。
孫濟州嘆了口氣,負手在案前又踱了一個來回,轉念想到此刻聖上與文武百官也在那集英殿前苦苦候著,心中才勉強好受了些。
「府事,不好了,外頭有人擊鼓!」
「什麼?!」孫濟州臉頰一抽,差點沒罵出聲來。今日忙了一整日已經夠心煩的了,他倒要看看是哪個犢子在這種時候還找他晦氣。
擊鼓鳴冤是當年包龍圖所立的規矩。相傳嘉祐年間,開封府衙行賄成風,報案需過層層關節,普通人家有時花光了所有積蓄,卷宗卻還未遞到府事手上。民間有諺,「衙門口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後包拯知開封府時,為了整治這種陳俗爛習,便於衙門前立大鼓,陳曲直,使百姓自鳴冤屈。於是諺改之,「關節不到,有閻王包老。」
這件事使得包拯在青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可卻把後來的府事們害慘了。百姓眼中無小事,鄰家丟了一頭牛,夫妻之間拌個嘴兒,都要來這衙門前敲一敲登聞鼓。有時官吏們忙得不可開交,府外卻仍鼓聲不斷,實在委屈。
孫濟州氣呼呼地提著衣擺出了衙門,眯起眼瞧見那鼓前站著的是個身著紅衣的年輕男子,竟是個新郎官兒的模樣。
「你你你……說你呢,別敲了。」
「明公,在下有冤要訴。」
「有冤?怎麼,媳婦兒給人搶了?」孫濟州上下打量了他兩眼,又好奇地瞅了瞅他臉上的那片銀紋面具,張口便道。
男子聞言一怔,隨即放下了手中的鼓槌,「明公英明。在下不僅新婦被搶,連家翁與一眾賓客也被人囚於府中。」
「嚯,什麼人如此大膽,敢在天子腳下如此行事?」
「此人仗著手握兵權,枉顧皇法,還請明公替我做主。」
「手握兵權?」孫濟州眼珠子提溜一轉,湊過來小聲問,「此人是誰?」
「是……童貫,童太師。」
孫濟州這一聽,嚇得連著後退了三步。他臉色慘白地盯著眼前的男子,哆嗦著伸出手來,「你胡說八道什麼!你……你是誰?」
「在下翰林畫院,張子初。」王希澤兩步上前,一把握住了孫濟州的手,懇切道,「童貫怕是要兵變,如今整個東京城只能仰仗官人您了。」
「孫府事!」跟在孫濟州後邊兒的幾個官吏沒聽清他倆之間的對話,只瞧見孫濟州眼珠子一翻,直接暈了過去。
眾人七手八腳地將他抬入府衙,又是扇風又是餵水,好不容易將人弄醒了,卻一睜眼看到榻前的「張子初」,一瞬間又疲軟下來。
等緩了好一會兒,孫濟州好不容易緩過氣兒來,卻也不急著問清楚緣由,反而咿咿呀呀地叫喚起來。
「哎喲,不成不成,我這頭好暈。」
「您沒事兒吧,要不要去給您請個郎中。」
孫濟州狠狠瞪了眼這個看不懂眼色的下屬,虛弱道,「本官定是頭疾又犯了,你們快去知會吏部一聲,就說我身體抱恙,得即刻告假。」
「孫府事……」王希澤方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