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狗血老師(第1/3 頁)
讓我去太湖幫你培訓特工?”
何儒意放下了手裡的書:“孟紹原,你知道我的資歷嗎?十人團還沒有成立的時候,我就開始做情報工作。力行社成立,他們竭力邀請我加入,我是力行社的第一批特務,而且一進去就是高階幹事。”
“是,是,老師。”
孟紹原一迭聲的“是”。
何儒意看了看他:“孟紹原,你知道我的身份嗎?戴笠的職務軍銜不過是少將,我的正式軍銜就是少將了。我告訴你,在軍銜上,戴笠看到我都必須要敬禮,你個小小的中校,來命令我?我還告訴你了,就是這個中校,也不過是軍事委員會批准的職務軍銜!”
這話一點不假,終其戴笠一生,不過是個少將,還是1945年晉升的,死後才被追贈為中將。
但是,在抗戰期間,尤其是在抗戰爆發次年,他晉升為軍統局副局長之後,經常會在公開場合穿軍裝,佩戴中將軍銜,但卻沒人提出異議。
這和當時的軍銜制有關。
國民黨軍銜制分為正式軍銜,又叫敘任軍銜,和職務軍銜兩種。
正式軍銜是由國民政府任命的,其格式是軍種加軍銜,譬如陸軍少將、海軍中將等。
而職務軍銜是軍事委員會根據軍官職務任命的,其格式是軍銜加職務,譬如少將旅長、中將軍長等。
職務軍銜只是一種臨時銜,隨職務的變動而變動。
戴笠在抗戰期間佩戴的中將軍銜就是職務軍銜,1945年被國民政府授予的陸軍少將才是正式軍銜。
當時這種情況在國民黨將領中非常普遍,像孫立人、廖耀湘、張靈甫等人擔任師長、軍長甚至兵團司令時,他們的正式軍銜才是上校,與實際職務嚴重不符,所以他們平常都佩戴少將甚至中將的職務軍銜。
這也就造成了抗戰期間,戴笠手下居然有十來個中將,三十多個少將的原因。
孟紹原也是如此,他的正式軍銜是陸軍上尉,職務軍銜則是行動科中校副科長兼上海監察辦公室中校主任。
再立個功,那妥妥的是上校科長。
憑藉他的本事,一年之內晉升為少將也絲毫不稀奇。
問題是,就算他當上了中將,但在國民政府正式檔案裡,依舊會這樣記載:
孟紹原,陸軍上尉。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會出現某某人擔任某部中校參謀又兼某部上校參謀處長的咄咄怪事。
在這一特殊時期,軍銜的授予佩戴也特別的隨意,特別的不嚴肅。地方軍閥部隊自不用說了,就是中央軍,也是如此。
有一次,委員長在中央軍校的總理紀念週上講話時,說國軍軍隊和列強相較,戰鬥力特弱而將官特多,上將都數不清了。
一旁的張治中聽後,當場將上將領章摘下,換成中將。
其軍銜管理之混亂,由此可見一斑。
1934年,國民政府整軍建軍中,開始依照日本軍隊的人事制度,將原屬於軍政部的軍衡司獨立出來改為由軍事委員會直屬的銓敘廳,制定陸軍人事整頓及升遷辦法。
這其中有一項便是將官階與職級分開,任職與任官分立。
任職,指的就是軍長師長這個職務,任官,則是中將少將這個軍銜。也就是說,職務的晉升與軍銜的晉升走的是兩股道。
按說這是一個進步,是能夠真正體現軍銜意義的進步,但因為沒有考慮到使用基準軍銜的辦法,也沒有繼承北洋時期加銜的體例,其弊端很快便暴露出來。
按照此一任官條例,軍銜的晉升受“停年”的嚴格限制。
所謂“停年”,就是某一軍銜必須停留的年數,也就是最低任官年限。
按規定,各級停年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