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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成陽,你能少損我兩句嗎?」

「我這哪是損你,我真心的。」趙成陽直接拿杯撞上她的,「哪天我要是犯事兒進去了,還指著你撈我呢。」

弄得姜鬱哭笑不得:「我可真謝謝你。」

……

十分鐘後,三名法官返回坐席,庭審繼續進行。

姜鬱庭前已經向法院提交了針對足跡鑑定的詳細質證意見,核心觀點明確:鑑定結論只能說明現場腳印與陳厲峰家中搜出的運動鞋鞋底花紋相符,但無法證明就是這一雙鞋留下的。

審判席上,三位法官仍在低聲合議,遲遲沒有開始質證流程。

又過了幾分鐘,審判長才清了清嗓,開啟話筒:「公訴人申請提交一份針對現場提取足跡的補充鑑定意見,合議庭經合議認為,該份意見與本案定罪量刑有關,準許補充。」

姜鬱心頭一沉,當即表示反對:「根據刑訴法的規定,公訴機關應當在提起公訴時移交全部證據材料,禁止證據突襲。對公訴人當庭提交的這份新證據,不應予以採納。」

審判長卻道:「這樣,辯護人,你先看一下內容。如果當庭確實無法發表意見,可以庭後補充發表。」

法律要求檢方提前移交全部證據,卻沒規定證據突襲的絕對後果。法官既然決定採納這份證據,姜鬱也知道多說無益,只得接過法警轉遞來的檔案,迅速翻看,直至最後一頁落款簽名:

李曼貞。

「審判長,」姜鬱抬頭看向法官,「我方申請延期審理本案。」

秦頌特意從松河市公安局請來足跡鑑定專家李曼貞,對犯罪現場提取的腳印進行補充鑑定,進一步坐實陳厲峰曾到過案發現場的結論,同時撤回此前提出的十年從輕量刑建議,認為陳厲峰既然沒有悔罪態度,就不應當從輕處罰。

次日下午,姜鬱前往市看守所,再次會見了陳厲峰。

「姜律師!」陳厲峰眼眶烏青,顯然昨晚也沒睡好,見到姜鬱的一刻差點要站起來,又被座椅上的戒具箍住,焦急問道:「姜律師,現在怎麼辦啊?」

姜鬱在他對面坐下,沒有立刻回答,只是來回翻看著那份檢方新補充的鑑定意見。

陳厲峰更心焦,又喚她:「姜律師?」

姜鬱這才從檔案上挪開目光,語氣很淡地問他:「你去過案發現場沒有?」

「我……」

根據李曼貞對現場採集到的兩枚完整腳印所作出的分析,腳印主人為27-29歲男性,身高183公分,體重約70千克,左側踝骨比右側稍大,與陳厲峰本人特徵完全吻合。

當事人對律師有所保留的情況並不鮮見,一紙合同搭建起來的信任薄如浮冰,所以老律師教給徒弟的第一課往往都是如何與當事人相處,做好自我保護。

「陳厲峰,我不是來審訊你的,但我必須知道實際情況,才能確定為你辯護的最佳方案。」姜鬱頓了頓,語氣更鄭重了幾分,「現在我再問你一遍。2021年12月29日,你到底有沒有去過案發現場?」

陳厲峰沉默良久,終於承認:「盧靜發現王濤的時候,我跟她在一塊。」

「……盧靜?」

「就是王濤他媳婦兒。」

從案卷材料來看,王濤的屍體就是案發當日18時左右由其妻子盧靜最先發現的。

第10章 10 「陳厲峰搶劫案」·曖昧

據陳厲峰改口後的陳述,其與被害人王濤的妻子盧靜是初中同學。那時的盧靜寡言內向,幾乎沒什麼存在感,初中畢業後去學了美容美髮,在鎮上開了間髮廊。

髮廊開業酬賓辦卡優惠,陳厲峰正好路過,進去儲了五百塊錢。幾次理髮外加閒聊,兩人才又熟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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