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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都很清楚。法院判案需要考慮社會價值,不會因為你的一個『可能』免除被告逃逸緻死的責任。」
姜鬱爭辯不過又不服氣:「案子都還沒判,你憑什麼這麼確定?」
「是你來問我的看法,這就是我的看法。」
秦頌的自信泰然令她無言以對。姜鬱從前有多愛慕他的驕傲,在這一刻就有多麼痛惡,好像自己的所有努力在他面前都不值得一提。
兩人相處的日子裡,她時常會覺得無比沮喪,又不知道這份沮喪究竟應該歸罪於誰,是怪她的不夠自信,還是他的太過自信。
案件後來宣判,法院認為辯方主張缺乏證據支援,未予採納,最終認定被告構成逃逸緻人死亡,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那些疑問也突然都有了答案——她從來都贏不過他。
姜鬱心裡暗搓搓地較勁,秦頌卻好像從來沒把這些放在心上。後來每次討論案情見她快要生氣,他索性就錯開話題,問她晚上想吃什麼,週末要不要看新舉辦的畫展,會牽她的手輕聲哄她,笑她怎麼這麼小氣。
這樣的「謙讓」並沒有讓姜鬱好受,反而覺得是他「不屑」計較。兩人就像不同段位的選手,根本不配下同一盤棋局。
哄得多了,秦頌大概也覺得厭倦,好像他們是天生的敵人,只適合在法庭相見,沒有做戀人的緣分。他開始有意迴避和姜鬱討論法律問題,工作變得很忙,訊息幾小時後才回,耐心異常有限,人越來越沉默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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