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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了一個很直接、很生硬的反駁,我說:“你別拖我後腿好不好?!”
說完我就掛了不再理她,之後兩個人冷戰了好幾天。
這幾天對沈秀來說或許是煎熬的,但對我來說,我一點感覺都沒有。我中了柳絮的毒,沈秀在我心裡,無足輕重。
李佳律師問了我一句話,她說:“你有沒有覺得自己一直在利用沈秀?”
她這句話像那個說了真話的小女孩,使沒穿衣服的國王無處遁形。我唯有低下頭不作答。是的,儘管我本人,是那樣的痛恨被利用!但原來,我自己也是那個算計者……
無論如何,沈秀到最後還是妥協了。她哽咽著跟我說,她會想我。然後買了火車票,埋進了春運大潮。
說實話,對於沈秀的眼淚,我不是沒有一點動容。我站在宿舍的走廊上,倚著欄杆一個人沉思了良久。有道德感從心底裡氾濫上來,它在那兒義正辭嚴的問我:沈毅,你對得起沈秀嗎?你就這樣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嗎?你是個大學生,你是個有知識有文化的人,你哪能做出這樣沒有羞恥感的事?!
羞恥感?這個詞,驀地挑動了某根脆弱的神經。我跟它抗議:我怎麼沒羞恥感了?我怎麼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了?我跟柳絮既沒有發生肉~體的接觸,也沒有在情感上有任何進展,說的嚴重點,我充其量算精神出軌!那又怎樣?我沒有損害到沈秀的利益啊,她還是我名義上的妻子,我還是由著她叫我老公啊!我如往常一樣待她,並沒有半分差別!如果連這點YY,連這點腦袋裡的自由都不給我,那這做人的準繩,未免定的也太高了吧?!愛沒有錯!自由沒有錯!
我反反覆覆用這個理論說服自己,我跟自己說,我跟柳絮交上朋友後,絕不會發生關~系!愛慕的方式有很多種,只要能追隨在她身邊,我就滿足了……
然後我心安理得的為柳絮打工,一趟趟的跑去名牌珠寶店看項鍊的價格。我在那兒還看到一副做工精緻的金耳環,我想如果買項鍊的錢有剩餘的話,我就把這幅耳環也買了,送給沈秀……
不過我的錢還沒等到湊夠買項鍊,沈秀那邊,已經寄了1000過來了。她說:“老公,你是念書的人,打工辛苦,你能歇就歇吧。這1000塊,放你身邊備用,省得有接不上的時候,跟10月份那次似的。我今年攢了4000塊,給你爸媽和我爸媽各800。剩下的包了紅包,給你姐的小孩和我那邊親戚的小孩了。”
不知怎的,我被沈秀這段話莫名給感動了。我實在想不出月工資2000塊的人,是怎麼攢下的4000?!她還要租房子、交水電煤呢!
我說:“辛苦你了,秀兒,你也吃好用好。我在金器店看中了一副耳環,等我打工的錢下來了,我就買給你。”
沈秀說:“你怎麼會去金器店?你從來不關心這些女人的東西的。而且……我也沒有耳洞啊……”
是嗎?沈秀沒有耳洞嗎?我晃了晃神,立刻道:“那你打嘍,有了耳洞,我就可以給你買啦。”
沈秀呵呵一笑。
李佳律師也一笑。只是她的笑,在她那張刻板的臉上,怎麼看,怎麼冷。我問她:“你笑我鬼迷心竅嗎?”
李佳律師說:“沒有。你的邏輯,很強大。”
我沒有吭聲,因為我判斷不出她是在諷刺我,還是在讚美我。
她說:“既然你被沈秀感動,那你有沒有想過為她放棄對柳絮的追求?”
我說:“有的。”
她點了點頭:“但還是失敗了,對不對?”
“對。”我平靜的回答。
“那周越澤呢?在這件事上,他扮演的僅僅是一個好基友的角色嗎?給你出主意,幫你跟柳絮拉近距離?”
我搖搖頭:“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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