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論衡命義 > 第70部分

第70部分(第3/5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網遊之死靈法師:我殺怪就變強邊路天王星穹之上與光同行全職明星網遊:從一場邂逅開始開局系統已壞,只好帶威少拿冠軍吞噬星空之支取天賦什麼邪法?我這是正兒八經的正法從武道通神開始小富則安多我一個後富怎麼了我沒落網,憑什麼說我有罪!別再催眠我了,反派皇女!三國:我不是曹睿1991我的年代華娛熱血傳奇之笑傲江湖領主:我的蟻族無限進化網遊:無限揹包,放裝備就變強封神直播間這個傳奇不對勁

4),希清白廉潔之人。貪,故能立功;憍(5),故能輕生。積功以取大賞,奢泰以貪主位。太公遺此法而去,故齊有陳氏劫殺之患(6)。太公之術,致劫殺之法也;韓子善之,是韓子之術亦危亡也。

【註釋】

(1)約省:節儉。無極:沒有止境。

(2)泰:過分。

(3)主:指君主的位置。

(4)畔:通“叛”。

(5)憍:同“驕”,放縱。

(6)陳氏:指陳恆,雙叫田常。春秋末齊國簡公的相,他曾以大斗借出,小鬥收進的辦法爭取了群眾,公元前481年,他殺死齊簡公,另立齊平公,掌握了齊國的政權。死後諡號“成”。殺:疑“弒”之誤。本書《實知篇》陳述此事時作“劫弒”可證。參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譯文】

堅持不做官,未必有合適的罪名,姜太公就殺了他。如果出來做了官沒有功績,姜太公肯獎賞他嗎?獎賞一定要有功績才能授予,懲罰也要有罪惡才能執行。假使姜太公不獎賞出來做官而沒有功績的人,那麼他殺了不做官而沒有罪惡的人,就是錯的,韓非贊同他的做法,也是錯誤的說法。不做官的人,本性廉潔少欲,喜歡做官的人,本性貪婪多利。利益慾望在心中不存在的人,則把爵位俸祿看成像糞土一樣。本性廉潔,就會極其節儉,過分貪婪就會無止境奢侈。無止境奢侈,那麼他想要的連君位也在其中。考察一下,古代篡權叛逆的臣子,少有清白廉潔的人。本性貪婪,反而能立功;本性狂妄,反而能輕生。積累功績可以受重賞,過分奢侈會貪圖君位。姜太公留下“誅不仕未有罪之民”的作法而離開人世,所以齊國有陳恆劫持並殺害君主的災禍。姜太公的這個政治主張,導致了劫持殺害君主的作法。韓非贊同他的主張,這樣說來,韓非的政治主張也是導致國家危險和滅亡的。

【原文】

29·9周公聞太公誅二子,非而不是(1)然而身執贄以下白屋之士(2)。

白屋之士,二子之類也。周公禮之,太公誅之。二子之操,孰為是者?宋人有御馬者,不進,拔劍剄而棄之於溝中(3)。又駕一馬,馬又不進,又剄而棄之於溝。若是者三(4)。以此威馬(5),至矣,然非王良之法也。王良登車,馬無罷駑(6);堯,舜治世,民無狂悖(7)。王良馴馬之心,堯、舜順民之意。人同性,馬殊類也。王良能調殊類之馬,太公不能率同性之士。然則周公之所下白屋,王良之馴馬也;太公之誅二子,宋人之剄馬也。舉王良之法與宋人之操(8),使韓子平之(9),韓子必是王良而非宋人矣。王良全馬,宋人賊馬也。馬之賊,則不若其全;然則民之死,不若其生。使韓子非王良,自同於宋人,賊善人矣。如非宋人,宋人之術與太公同,非宋人,是太公,韓子好惡無定矣。

【註釋】

(1)以上事參見《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2)贄(h@志):古人初次拜訪人時所帶的禮物。白屋之士:指居住在簡陋而不加修飾房屋中的地位低下的人。

(3)剄(j!ng井):用刀砍頭。這裡是殺掉的意思。

(4)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用民》。

(5)威:威嚇。這裡是馴服的意思。

(6)罷(p0疲):通“疲”。這裡是疲沓的意思。

(7)狂悖(b8i倍):狂妄背理。這裡是作亂的意思。

(8)操:這裡是馴馬的作法的意思。

(9)平:通“評”,評論。

【譯文】

周公旦聽見姜太公殺了狂譎和華士,就指責這種做法不對,於是便親自拿著禮物去看望地位低下的人。地位低下的人,就像狂譎和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大陸第一財團異界呂布揮霍青春之沉浮慾海不二娘子行走末世路50年代:保衛科長?眾禽避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