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4/5 頁)
而去,消失在蒼茫詭異的夜色之中。
紅色寶馬車開走後,我才鬼魂般從香樟樹後面閃出來。
我來到環衛女工跟前。
我睜大了眼睛。
環衛女工渾身是血,地上一大灘血,血還在朝四周漫流。血快要流到我鞋底了,我趕緊跳開。環衛工人的頭被車輪碾爛了,看不清她的真面目。肚子也被碾爆了,流出了腸子等內臟,慘不忍睹。就是我這樣的殺人犯,在此情此景面前,也心驚膽戰。
我趕緊跑回了家。
回到家裡,我覺得身上也全是血。
我在盥洗室裡用熱水一遍遍地衝洗身體。
我要把身上的血沖洗乾淨。
邊沖洗身體,我邊狂吐,最後吐出來的全是黏黏的胃液。
洗完澡,我才鑽進被窩裡。
我用被子矇住頭。
我無法入睡。
彷彿那環衛女工血淋淋地站在床邊,伸出手扯蓋在我身上的被子,喉嚨裡發出淒厲的聲音:“救救我,救救我——”
我的雙手死死地抓住被子,渾身發抖。
內心充滿了恐懼和愧疚。
你別說我是好人,你說我好人就是在罵我。
因為我起了殺心。
我手機裡有那個年輕人的照片,也有那輛紅色寶馬車,車牌也可以看得清楚。我想,找到這隻兔子不會很難。
可是,真正找起來,卻不是件容易之事,要在這個千萬人的大都市找出那輛車,那隻兔子,猶如大海撈針。
你說什麼?
報警?
我沒有報警,也不想報警。
為什麼?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我不會報警。
我要捉到那隻兔子,他逃不出我的手心。
一天抓不到那隻兔子,我就不得安寧,內心焦慮。我吃不香,睡不著,腦海裡總是浮現出環衛女工血肉模糊的屍體,耳邊總是響起她絕望的呼救聲。我成天開著車,在這個城市的每個地方搜尋著那輛紅色寶馬跑車。那天,我買了一份晚報,晚報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登了則懸賞目擊者的啟事,看完後,我把這份報紙扔進了垃圾桶。我要拿著這份報紙到警局,再出示手機上的照片,我就可以領到一筆錢,警察也很快會抓到他,可是我沒有這樣做。
我不在乎那點錢。
也怕引火燒身。
但是,我不能讓那隻兔子逃脫,否則我生不如死。在沒有抓住那隻兔子的日子裡,我備受煎熬。我沉溺在灰暗痛苦的境地裡不能自拔,我罵自己是坨狗屎,我用刀子劃自己的肚皮,發誓要抓不到那隻兔子,就剝自己的皮,抽自己的筋。那兔子明顯是在玩我,在侮辱我的智商,在和我捉迷藏。也許,他知道我在找他,他正躲在某個不見天日的洞穴裡,冷笑著說:“花榮,你他媽來抓我呀,來抓我呀,你這個笨蛋。”
有時,我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一個人來到蓮花路,站在女環衛工人被碾死的地方,和她說話。我說:“你在嗎。”我感覺有人站在身後,朝我脖子上吹了口氣,冰涼。女人淒涼的聲音:“我在,我一直在這裡,從來就沒有離開過。”我說:“你恨我嗎?”女人說:“不恨。”我顫抖著說:“你為什麼不恨我。”女人說:“我恨你做什麼,又不是你害死我的。”我渾身發冷:“可是我完全可以站出來救你的,也可以說,我是幫兇。”女人說:“和你沒有關係,一點關係也沒有。”我說:“有關係,有關係——”女人不說話了。我回過頭,什麼人也沒有,只有一縷輕煙飄散。我本來想讓她說恨我的,這樣我心裡會好受些,可是,她竟然說不恨我,這不是蔑視我嗎?原來連鬼也瞧不起我,無視我,彷彿我是空氣,根本就不存在。
為什麼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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