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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之前,她在包包裡搜了搜,好像身上的現金只有300多了,於是又帶上信用卡,那裡面還有幾千,是她的全部家底。
她一直無憂無慮地生活著,從未為錢發愁過。碩士博士都是公費,每月學校會定期往她的卡上打入幾百元津貼,碩士時爸媽還每月補貼500元。她穿的衣服也基本是林媽買的,除非跟同學逛商場時非計劃消費,否則,每個季度林媽都會帶她出去買衣服在一個一心希望女兒早點找到好歸宿地家庭裡,女兒的置裝費是一筆重要開支,納入家庭總預算。對摳門的林媽而言,給女兒買衣服已經是出乎意料的大方了。
林妙跟夏以南正式交往後,林媽還表揚過自己在這方面的傑出貢獻:“再摳,不能在女兒的打扮上摳。俗話說,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女孩子穿得土裡土氣地,美人也穿醜了,稍微有點品位地男人都看不上。尤其像夏以南那樣開廣告公司的,見過多少美女啊,要不是妙妙穿著得體,他會一見鍾情嗎?”
林妙哭笑不得:“媽,你地意思是,要不是你給我買的衣服好看,夏以南肯定看不上我。這是對您的產品的一種變相否定哦。”
林媽鼓起眼睛說:“衣服穿得好,還要人長得好。三分人才再加七分打扮才有十分,如果一分人才都沒有,怎麼打扮都沒用的,人家只會說醜人多作怪。”
“所以,人長得好才是最重要的,首先是產品好,其次包裝好,然後才能暢銷,對不對?”
“對對對,就是這個理。”林媽點頭如搗蒜。
看著身邊的知秋,再想到那句“產品好,包裝好,然後才能暢銷”,林妙忍不住抿嘴一笑。
這時他們已經走出了小區,路邊就有服裝店,林妙便說:“知秋。進去看看有什麼衣服是你喜歡的,姐姐買給你。”
“不要啦,我帶了衣服。”知秋臉都紅了。
林妙把他推進店門:“乖,進去吧,你才到我家來。姐姐也該送件衣服給你當見面禮。”
知秋遲遲疑疑地在店裡逡巡,其實以他的身高和身材,只要是男式服裝,基本都能穿,而且穿著很好看。林妙讓店員給他試了幾件,連店員都嘖嘖稱歎,若不是錢包太癟,林妙恨不得把每件都買下來。可惜就她身上地那點錢,也就夠買一兩件,還不能買好的,只能挑便宜的。
要是知秋看上了一件不只300的,那要怎麼辦呢?總不能第一次帶他出來買衣服就叫他失望吧。林妙從架子上匆匆挑了兩件衣服丟給知秋說:“這兩件你都去試一下,我渴了,出去買瓶水回來。”
走出店門,大路痴不敢自己瞎跑,老老實實找人問過後,才過馬路到對面一處卡機上取了1000元。
擦著汗往回趕。遠遠地就看見知秋在服裝店門口痴痴站立著,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林妙再次泛起心痛,這孩子。該不會以為她故意把他帶到街上扔掉吧?
越想越覺得有可能,自從他媽媽過世後,他就像足球場上地足球一樣,被人到處踢,先是繼父踢給生父,再是生父踢給林家,如果林家也不要他,他就真的走投無路了。
林妙忙一路小跑跑過去。邊跑邊揮著手喊:“知秋,我在這裡,在這裡啦。”
知秋呆滯的眼睛一看到她,立刻露出可愛的微笑。走到跟前,林妙才發現他的眼睛亮閃閃的似有淚光,唉。這麼敏感的孩子。她都沒把握帶好了。
放掉所有的擔憂,林妙打點起最親切地笑容問:“看中哪件了?姐姐去付錢。”
知秋拉住她說:“不要了。我有衣服穿。”
林妙叉起腰:“不準說不要!姐姐的見面禮,你敢不要就敲死你。”
這麼兇的姐姐,知秋反而笑得一臉幸福:“這店裡的衣服我都不喜歡,我們到別處買吧。”
見林妙一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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