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5 頁)
衣終於織成了,她去送給他,沒有開口,他卻先開了口,他支支吾吾,她羞澀地說,有什麼你就說,她以為,他是來求婚的——他們已經愛到水*融。
他終於說了,美國的大伯病危,大伯無子,讓他過去,那邊好多家產,他的父母全支援他走,美國啊,好象到處是黃金一樣,何況大伯開一家久負盛名的餐館,她呆住,甚至沒有勇氣把包裡的毛衣拿出來。
好。她輕輕說了一句,轉身就走了,她不是死纏爛打的人,絕對不會為愛情放棄自尊,她一邊走一邊流淚,流了淚也不去擦,她不肯讓他看到她的眼淚。
十幾年後,她結婚生子,那件毛衣還留著,壓在箱底裡。
冬天到了,她的丈夫收拾衣服,突然發現了那件毛衣,丈夫說,這裡還有一件毛衣,她假裝說,不知道什麼時候放進去的,忘記了。
丈夫拿出那件毛衣時,她的心隱隱地痛著,這才發現,毛衣舊了,十幾年過去了,顏色有輕微地落色,丈夫比比劃劃地穿著,毛衣小,人大,她這才想起,那時,她初戀的人很瘦,而丈夫是一個胖人。
“啪”地一聲,肩膀處就掙開了,丈夫說,這是我的毛衣嗎?這樣小,明天快給我買件新的吧。
她在燈光下微微笑,把毛衣收起來,毛衣是真的小了,即使穿在當年那個人身上也小了。她後來也見過他,他也胖了,這件毛衣,根本就是沒用的了,甚至,當年的那個人,根本不曾知道有這樣一件毛衣。
終於知道,很多東西,擱來擱去就沒用了——如果當時不好好地穿它用它,過了季的東西,真的是一個廢品。
第二天上街,她給丈夫買了一件新毛衣,鄂爾多斯,純羊絨的,很寬鬆。丈夫穿上說,真是衣不如新啊。這新毛衣又舒服又合適,以後有了新的要讓我及時穿啊,不要等到放小了,否則就來不及了。
她又笑了,丈夫說得對,愛也要趁早,否則真的來不及了,他回來後找過她,問她還有沒有機會,那時她的孩子五歲了,她說,回不去了。
就象那件舊毛衣,再怎麼樣,他都穿不進去的,給了他也沒用,即使拆掉,也織不成原來的樣子,好多東西,過去就是過去了,再回到原來的樣子,根本是不可能的。
她想,她那些舊毛衣也應該淘汰掉,明天,去買一件今年的新款吧。
愛斷
更新時間2009…7…3 15:18:25 字數:928
她不愛他,從來。但是,為了留在大城市,她嫁給他。
她的美貌讓她一直是大學裡的風雲人物,戀愛談了一次又一次,但是那些給她愛情的男生,卻不能讓她留下來,而她不愛的男人,因為她的美貌,因為她的虛榮心,成了最終的勝者。
這本是一樁交易性的婚姻,都以為會相安無事的過下去,可以各取所需,她已經如了願,卻內心空落無比,而他,自以為得到了美人芳心,自以為得到了愛情,卻在婚後發現,美貌是那麼薄,薄如紙張,小小的一點激情就能將她點燃,所以,她紅杏出牆的事他早已知道,但是因為愛她,所以容忍。
他想,總有一天她會愛上他的,不再嫌他矮,不再嫌他醜,而是從心裡真正愛上他。
但是,她總是鄙夷地看著他,充滿了厭惡,彷彿他根本與她沒有關係,有一天她買了一件價格不菲的新裙子,他說,真漂亮啊,特別是你穿上,口氣裡是小心翼翼和討好的。
她燦然一笑,然後說,是嗎?可惜不是穿給你看,我要穿給別的男人看。
那一個瞬間,他呆住,知道這個不屬於自己的女人沒有愛過他一分一秒。
離婚吧。他說。與其這樣,不如還你自由,你可以去和你的情人大大方方地戀愛。
她卻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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