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不見兔子先撤鷹(第2/4 頁)
對於劉水生來說,一方面是在馬道成面前的信用。
“馬總要我跑了半年,花了不少費用和時間,到現在還沒有結果,更重要的是可以為公司和自己帶來的巨大利益。”
雲中天看到廖雨輝跟馬道成談判時簡直與平時判若兩人:深藏不露,惜話如金,經驗豐富,老道世故,收放自如。
商場上真正的高手不會輕易露出自己的底牌,表達自己的觀點,正所謂“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
雲中天看著、聽著、想著,嚇了一跳,他感到江湖套路太深。
這麼熟悉的朋友,在生意場上竟是這等高深。
文化人做生意,社會功底太淺,心太軟。
江湖上的生意,一定是無奸不商,決不會講什麼婦女仁慈。
廖雨輝真是深藏不露,雲中天並非真正瞭解他。
“張總,今天就辛苦你下午和小劉一起陪廖總他們去蘭州接人。廖總,我有事就去不了。”馬道成說。
“馬總,不要客氣。”廖雨輝趕忙道。
很快,馬道成就把秘書列印好的合同拿來,一式四份,給廖總看了一下後,就要廖總簽字,並要求公司蓋好騎縫章後交給了廖總兩份。
廖雨輝拿到後,給了一份雲中天。
北京領導是晚上10點從北京起飛,大約12點30到蘭州。
大家約定下午三點從西寧出發到蘭州。
劉水生開車快速把廖雨輝和雲中天送回了崑崙賓館。
雲中天剛回到房間,廖雨輝就跟了進來:“雲總,北京的李秘書剛才跟我通了電話,他和領導過來,我們要準備10萬元經費,作為他們的差旅費和跟領導買點禮品的費用。我看張總與馬老闆那兒為2萬元的機票錢都互相推來推出,最後還是張總自己掏的,再找他們要,可能很難。”
“我的意思是沒有辦好前,不能要別人一分報酬。現在的老闆都很現實,你能辦好,就按協議去做。但沒有辦好之前,他們是不會拿出一分錢的。既然是作為生意來做,自己先要承擔自己的有關費用。”
雲中天這樣說,也是想告訴廖雨輝,要他北京的朋友轉變觀念,商人都是在所謂北京領導的部下、親戚或朋友的忽悠中成長起來了:
“真正的老闆,是不見兔子不撒鷹的。”
“可我已經答應他了,你看怎麼辦?”廖雨輝顯得很為難。
“領導晚上就要到了,你才說,有什麼辦法呢?”雲中天反問。
“你看是不是跟魏風商量一下,先解燃眉之急?”
雲中天認為廖雨輝真是異想天開。
可實際上廖雨輝是老謀深算,而云中天只是太天真。
“你不是剛跟馬總談好,並簽了協議嗎?而且報給北京領導的企業資料,也是他們擔保公司屬下的燃料公司。”雲中天覺得辦事應該誠信。
“這個沒問題,我只要拿到領導可燃冰的批示,辦理時,誰給錢,我就給誰。”廖雨輝又露出商人的本性。
“腳踏兩隻船,會很辛苦、危險的。”雲中天從來沒有想到廖雨輝還有這等對策。
“你沒有做過生意,這就是生意的精彩之處,富貴險中求呀!”
“但必須講究誠信和規則,賺錢的目的不是為了擁有錢,而是為了心安理得,為了平安和幸福啊!”雲中天不認同廖雨輝的觀點。
“現在是物質世界,市場經濟,沒有錢怎麼會有幸福呢?”廖雨輝進一步解釋。
“但我們還是應該有我們做人的原則,答應誰就是誰!這是底線。”雲中天不解。
“啊,雲總,您真是個文化人。做文化產業,也不是為了賺錢?我到這裡是做生意,不是傳播思想,而是為了賺錢。您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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