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商鋪夜市(第1/4 頁)
士頌招募民夫,先修路,再修建商鋪街的告示。很快就貼滿了清遠縣城各處。
但結果,卻並沒招到人手,因為按照告示所說,一切出於自願。
這年頭,官府答應給你好處的事情,什麼時候兌現過?
上次交州刺史朱符還說讓大家捐錢修路呢,後來呢,聽說修路是假的,他自己斂財是真。
現在,這個孩童一樣的縣令,又說他要修路修商鋪。而且還不要大家出錢,百姓們都覺得,這又是官府在騙人。
看到這種效果,士頌把心一橫,再次貼出告示。
每次出工,先領工錢後幹活!
領半日工錢,幹半天活。然後再領錢,再幹活。
而且這次,他找到錢振,讓他派出手下,四處鼓動百姓。在這些人的鼓動下,好歹是來了百十個人。
見識到百姓對官方的猜忌和不信任,士頌嘆息道:“難怪當年商鞅得徙木為信,百姓對官府的不信任,絕不是一兩天可以解決的。”
士頌心下盤算一番,修路到洭浦關這事,恐怕不能急。
目前還是先修城內的商鋪街為好,等以後商鋪街發展起來後,就有名義去修商路了。
當即,士頌讓人取來一些酒肉,站在了招募告示處,召集大批縣民。
他舉起酒碗說道:“士頌不才,添為本縣縣令。童子無知,想修建商鋪街道,促進我清遠的商業繁榮。近日開工動土,士頌這裡,先敬諸位鄉親一碗。”
“還請各位,轉告親朋好友,這次修建商鋪街。士頌出於公心,且絕不強徵民力,一切全憑自願。士頌承諾的工錢,會在每次出工前發放,還請大家放心。”
隨即,士頌的親衛抬來了一箱五銖錢,開始登記出工民夫。
錢振事先安排好的人一擁而上,領錢領工具,然後大搖大擺,走入酒肉宴席,開始吃喝。
在這些人的帶頭作用下,被鼓動來看熱鬧的人裡面,不少人抱著試一試的心情,領了錢和工具。
待酒足飯飽後,這些人便開始在清遠縣城的東北角,開始修建商鋪街。
到了下午,早上出工真的領到錢,還吃過肉,喝了酒的訊息,在清遠縣城傳開。
來看熱鬧,來試工的人就更多了。
不到幾天,士頌便招到了千餘民夫,整條商鋪街眼看著就修建了起來。
到了後來,士頌更是隻能規定,每次工作時段只招募千人。若是來的晚了,只能下次請早。
這個規定出臺後,居然是出現了工作時間段外,一大堆的民夫,在天沒亮時,便跑來排隊的景象。
想想也是,工作滿兩個時段,一天便可賺一百個五銖錢。
這年月,每人每年至少要繳納的稅賦,其價值約莫六百錢。
家裡人口越多,需要繳納的稅賦更多。
但是給士頌幹活十天,就能賺到一千錢,都快足夠一年半的稅賦了。
也難怪,整個清遠縣的男丁都搶著來幹這活。
於是,只用了短短十二天。
一條長約一千五百米,寬有二十米的商業街便修成了。
雖然沒有士頌想象中的那麼平整,但是按照這個時代的標準來說,已經非常不錯了。
付百姓工錢,購買石料工具。士頌賣酒“賺”的八十萬錢,就花了個乾淨。
但士頌沒有想到的是,整個清遠縣百姓的精氣神,卻發生了變化。
剛剛開春,就把今年的稅錢賺夠了,大家欣喜非常。
不少人暗中嘀咕,也不知那個傻乎乎的小縣令還想修什麼,上次說是修完商鋪街,便修路去洭浦關。結果剛修完商鋪街,縣令就沒錢了,說是修路得等日後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