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部分(第4/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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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第三天的最後晚上了。我靠在床頭,盯著電視,心中鬱鬱寡歡,窗外紙醉金迷聲色犬馬,而我連晚飯也沒胃口吃。剛才餐廳服務檯來電話問:要不要送份快餐上去?我說:不用,我現在連喝水都有困難了。
我的困惑是:魏敏既然叫可婕給打電話約我到東莞來,卻又為何要躲躲藏藏不肯出來見我?她把我丟在酒店裡不聞不問到底為什麼?她是故意要透過這種方式來懲罰我,還是在玩“貓捉老鼠”的遊戲?她打算還讓我在這處雖豪華奢侈但對我而言卻有如坐牢的地方呆多久?
我心裡想,再住今晚若還見不到魏敏本人,明天早晨我就打道回府。我身上的錢要退還給可婕,除了留下買張回程機票的費用——既然過來是坐飛機來的,回去也必須要坐飛機走,做人要做得有點尊嚴。就當是小市民偶爾闊氣了,坐飛機跨省旅遊了個來回。
正當我這麼想著,電話響了,看看時間才8點多;再看來電顯示,是可婕的手機號,就想這“小姨子”今晚幹嘛這麼早“查房”?便故意拖著不接。坐機鈴聲停了,手機又響起來,抓過看看,還是可婕的。這次我接了。其實我此刻的心情屬於《孫子兵法》裡“欲擒故縱”的那種,只是希望電話多響幾次,以此證明我的骨氣,證明我並非整天守在電話機旁等著人家來關心我問候我。
喂,我說,是可婕嗎?
程華,我是魏敏。你趕快下樓,有車在門口接你……是輛白色寶馬,車牌是:粵S79678
魏敏?你是阿敏?你怎麼用可婕的號碼?我幾乎是從床上跳到地毯上的,被子掀翻在地也不管不顧。
我真是魏敏,你下來就知道了。要快點哦,酒店門口不能停車太久的。
好好!5、5、5分鐘,我洗臉穿衣服。我激動得已經語無倫次。
我相信接下來我的動作絕對達到軍事化,我還相信這是我有生以來在洗漱穿衣方面行動最迅速的。因為其實哪用到5分鐘?我用3秒套褲子、8秒籠衣服、5秒穿鞋子(主要花在繫鞋帶上)、15秒漱口、10秒洗臉、7秒梳頭、2秒看了看鏡子裡的自己。意思是這系列動作只用了還差10秒才夠1分鐘。然後關門出去,跑到電梯口等電梯。中國人有個壞習慣,就是在等電梯上或下的時候猛按上鈕或下鈕,其實按過就行了——這回我也犯了同樣的錯誤:電梯正在下來,有人已經先按過了,我還出手補了幾次,好像多按那麼幾次電梯就會下來快些似的。
電梯還沒下到,我又再次補按,然後轉身去找樓梯——我補那次好像是專為別人服務的——樓梯口找到了,我三級三級地跳下去。人家說上樓梯要逐級逐級地上,但並沒人反對下樓梯可以三級三級地跳。
七層樓我跑1分多鐘就到樓底了,這速度我估計香港的“飛虎隊”都望塵莫及。大廳裡燈光柔和,輕音樂迴旋繚繞,有股淡雅的香水味在空氣中瀰漫。我抽了抽鼻子,直撲門口而去,我的速度之快,連感應門都沒反應得過來,以至於我險些撞在玻璃上。還好我及時剎車,然後像位紳士似的,踢著正步走出去。
大門口果然停著輛白色寶馬,燈光有些暗,我看不太清楚車邊站著的女孩是誰;等我走近些了,才認出來她是可婕,不過今晚她的穿著打扮完全是“都市女郎”的造型了:波浪式的長髮被從兩鬢用閃亮的髮夾往後夾住,露出幾乎全部的臉頰;上身是黑色印有英文的短T恤,下身是白色的緊身短裙;手上戴著玉鐲,腳上穿的是鑲嵌著蝴蝶形圖案的紅色皮鞋。
觀察到這些是我在幾秒之內完成的,所以可婕還來不及跟我打招呼;倒是我在驚歎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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