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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聲音忽然變得很溫柔,沒了自喉間逼出的粗啞的喘息聲,輕輕地灌入林寧耳裡:“我愛你。”
說完,沒等林寧反應,一口鮮血“哇”的一聲從他口中噴出,再無知覺。
“聶修?!聶修?!”林寧滿臉都是血,如同失了魂,她尖叫著,忽然眼前一黑,昏厥過去。
與此同時。
這個城市的某個路口,一輛飛馳的摩托車,撞上路邊圍欄,駕車人重傷,眼看不治。
“不戴頭盔,用這麼快的速度,分明就是自殺嘛。”清理事故現場中,交通警看著被撞得支離破碎的摩托車自言自語。
醫護人員抬著傷者自他面前經過,一塊東西正好掉在他面前,他撿起來。
是一張器官捐助證。
“陸向天,男,26歲……”他輕輕地讀著上面的字。
尾聲
聶修,林寧:
你們收到我的信時,我已帶著一身罪孽身在地獄的某一層了。
聶修,我知道你的生命已不能等,而從我去自首,到法庭替我定罪該是幾個月後的事,所以請你原諒我沒有直接接受法律制裁而是小人地選擇自殺。
在犯案後的一年多中,我總是不斷注意著你的一舉一動,是因為我良心不安,也可以說做賊心虛,而當我知道你的心臟不堪重負,隨時會有生命危險時,便作了救你的決定。其實早該把心臟給你的,但我有私心,我怕死,我更找到了這輩子最愛的女人,所以我選擇不管不顧,既已逃開,便僥倖想活下去,你的生死被我甩到天邊,我是不是很可怕?
不知你信不信命運,我信,不然你不會在我苟延殘喘一年多後,忽然出現在我面前。當時在林寧家裡見到你的一剎,我便知道我的逃亡結束了,我臆想的不管不顧成了幻想,那一刻我才真正開始實施我的決定。
小宣很可憐,林寧你替我照顧她好嗎?她不再記得我,不再記得我們相愛的一切,我心中的不甘要比選擇死亡還要痛苦,但這的確是最好的結果,什麼都不記得,可以當什麼都未發生過,一切愛恨由我記得就好,帶到地獄,永世不忘,等來生再見到她時我再讓她想起一切。
你們兩人現在應該在一起了吧?真讓人羨慕,活著是快樂的,擁有愛情更是快樂,我希望你們永遠快樂下去,我也希望聶修,以後你會是個正直的律師,不想再有人重蹈我的覆轍,我會為你們祈禱。
我累了,該上路了。
陸向天
謝罪
這是在陸向天去世一星期後收到的信,他的心臟救了聶修,所以現在林寧才能和他在一起看信。
聶修還在康復中,他躺在床上聽林寧讀完信,並沒有說什麼,而是握緊林寧的手。窗外的陽光照進來,照在他的臉上,依然蒼白,卻已有生氣。
“我們要一直幸福下去。” 隔了好久他才道。
“嗯。”林寧把他的手貼在自己臉上,他的手是溫暖的。
那是一種經歷生離死別後的幸福,最難得,也最可貴,他們都緊抓著,慢慢地,細細地品味。
“待會要送你宣姐離開嗎?”
“對,十點的飛機,既然她什麼都不記得,那就讓她回到還記得的父母身邊,這是最好的,陸大哥也不會反對。”
“那你去吧,記得代我,代我身體裡的這顆心向她問好。”
林寧的家中。
歐陽宣正整理著行李,電視機開著,播放著今天的新聞——
去年X月X日發生的特大殺人案又有新線索。昨日,警方收到一封自首信,寫信人自稱是該案的兇手,此人名叫陸向天,男性,26歲,本市人。信中他具體描述了殺人動機及殺人經過,警方認為此人嫌疑頗大,已開始著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