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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是羽歌夜。他把兜帽戴上,沒人知道他是去了嶽麓書院聽課,還是去了某條民巷建立不到一年的孤兒所。
三百龍脊軍中不乏聰明人,他們從神廟對待他們的態度,隱隱覺出了不對勁。羽歌夜包下了錦官城最大酒家快哉樓,宴請三百龍脊軍。看到大紅袍服,金尊玉貴的羽歌夜,三百龍脊軍傻傻站著,不知該作何是好,剛才唱名的豹頭環眼小哥,不就是和他們同生共死的希奇嗎,為什麼穿的是一身官府衣服,看上去級別還不低,他剛才說的是誰,大隆四皇子羽歌夜?那是誰?寶芙瑞祭司羽雲歌,那又是誰?
“老”十二隊長中的青龍,正是當初被羽歌夜一腳踹倒的倒黴蛋,他從不服到心服,始終緊緊追隨羽歌夜,終於成為十二小隊長第一。他叫到一半就不敢開口,他曾經以為自己已經離老大很近了,現在他才發現,他們的距離好遠好遠。三百龍脊中有乖覺的,已經猶豫地準備行禮。羽歌夜豎起手,這個手勢他們十分熟悉,攻擊山寨的時候,這就是“止”的命令。羽歌夜摘下自己頭上金冠,脫下大紅皇子服,在場的三百龍脊,驀然眼圈通紅。
大隆四皇子羽歌夜的紅袍之下,穿的是他在穿行洛蒙森林時已經非常破舊的那件白衣。
“三百寒暑,終出山。”羽歌夜躬身行禮,舉起手中杯,盡飲杯中酒。
“三百寒暑,終出山。”在森林中吃盡苦頭的三百龍脊,此刻是真真實實感覺到,他們活著出來了。
羽歌夜又端一杯酒,把眼望著門口,紅了眼眶,一路說來容易,走時艱辛,三百零三龍脊軍,到最後,只剩下二百六十七人,此時桌上密密擺著三十六個莊嚴骨灰盒,三百龍脊從無到有,打出洛蒙,一路搶一路扔,唯有一件東西,羽歌夜從來不曾丟下,那就是龍脊軍的屍骨,如今看到這些相處不過一年多,卻勝過血親的兄弟屍骨,龍脊軍中傳來低啞哀慼聲,羽歌夜將杯中酒緩緩撒在地上,“三百龍脊,真英雄。”
“三百龍脊,真英雄。”龍脊軍默然無聲,遍地酒香,如同滿室英魂清芬。
羽歌夜拿起寶芙瑞祭司的聖器靈犀匕首,輕輕割開了自己的手指,在第三杯酒裡滴了一滴血。羽雲歌持著靈犀,為每一個獸人割開手指,最後輪到自己,他是三百龍脊中最後出現的,但是每個龍脊軍戰士,敬畏羽歌夜,親信羽雲歌,這份被人信任的感覺,他這輩子都忘不掉。
“三百袍澤,皆兄弟!”羽歌夜將酒一飲而盡。
“三百袍澤,皆兄弟!”一聲巨響震徹九霄,快哉樓,人心大快。
“洛蒙山中,我是老大,你們是兄弟,洛蒙山外,只要你們認我一聲老大,我就還是你們兄弟。”酒酣耳熱,羽歌夜站在前面說到,“我曾經承諾過,金錢美色官位,只要你們想,我都能給。但是現如今,我還是有三條路,一是我送一筆安居銀子,足夠你們一生安逸,二是你們隨我入京,做我王府護衛,也是尋常小吏所不能比,三是我給你們一紙憑證,加入西鳳大軍,給你們一個靠軍功出頭的資格。”
經歷了洛蒙森林的悲慘經歷,如果他們想要回家安居樂業,絕對可以理解,畢竟進林之前,犯大罪的不多,都是地方小民。若是想要進入王府做護衛,也情有可原,一入王府,身份不同,說不定日後還可以做個武職外放官員。唯獨選三,最是艱難。大隆朝獸人出人頭地極難,當兵是最好道路,所以報名人多,限制極大,只有軍戶子弟才能報名從軍,這裡很大一部分人,都沒有這個資格。在說出這段話的時候,羽歌夜是真心給了他們三條路,洛蒙森林,本來只是唐星眸的考驗,羽歌夜的練手,他也沒想到最後效果如此之好。羽歌夜不是個好人,但是對他手下的人從來都是用心的好,他不想因為自己的影響,改變這些人的命運。
畢竟西鳳駐軍,那是隨時可能爆發戰事的真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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