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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小孩了。也可以說,他已經被這個孩子的身體困住了。只要這個孩子不死,那麼他的魂魄永遠都無法離開?當然,是不是這個孩子死了,他的魂魄就能夠離開,他也不是很清楚?

畢竟,這個孩子跟他有緣。屁話,兩個都融為一體了,還能是沒有緣分的嗎?

他,孤魂,不,以後就可以稱為小嬰孩了。畢竟,這個身體現在歸他所有了。

小嬰孩高興地伸出小腳,然後又把腳縮回去。前面說了,孤魂對於人類能夠自由的在地上走動,有一種奇異的羨慕感。

所以,小嬰孩發現自己能夠動了之後,當然是大動特動。而他這輩子的夢想就是曬太陽,還有就是自由的走動。

這就是林柱進來的時候看到的一幅場面。他發現自己的小弟弟正在自己的母親旁邊不停的伸著圓鼓鼓的小腳丫,不停的伸出,然後收回。

林柱對這個弟弟有一種奇異的好感。畢竟是自己的親弟弟!雖然他的弟弟現在還沒有張開來,整個人小小的,醜粑粑的猴子樣,也沒能打消林柱對自己弟弟的喜愛之情。

小嬰孩有點生氣地狠狠瞪著自己這個新出爐的大哥。任誰正興高彩烈的在床上大展手腳的時候,這個腳被人拿住了,誰也不會開心的。

可是,他現在還是個小嬰孩。根本就不能讓林柱感到他的眼神的殺傷力。雖然他瞪得眼睛都類了。而林柱還是玩著他的小腳丫玩得不亦樂乎。

沒辦法,小嬰孩只好撇了撇嘴,決定不伸腳收腳了。轉了個身便重新誰起了覺。

做為一個小嬰孩的日子是舒服的,只要吃飽了就睡,睡飽了就吃。

可是做為一個有意識的小嬰孩來說,他的日子是難過。小嬰孩,不,現在應該叫林南了。之所以娶這個名字,據他的老爹,林大的話來說,是為了讓他記住自己的母親生他出來時如何之難。

林南無法說話,否則他真的想說,林母生的其實不是他。林母生出來的其實是個死嬰。不過,想想,現在霸佔這個身體的是他。他也只好認了林南這個名字。

&ldo;小弟弟,小弟弟,你在哪裡呀?&rdo;不用說了,說話的正是林南的便宜二姐林紅。林紅被父母關照了留在家裡照看弟弟。

不過,小女孩剛才出去玩了一會兒,哪想回來的時候居然發現床上沒有自己的弟弟。這下,小孩子可是被嚇得半死。如果,父母知道自己照看弟弟,居然出去玩。回來,還不是要把她給打死。

在屋子後面爬的林南聽到這麼尖利的聲音,不由得皺了皺眉頭。他已經來到這個身體裡快半年了。

他的母親已經好的差不多,也就去上班去了。當然,這個地方,不叫上班,也不知道稱什麼?幹活???

林南真是受夠了當小嬰孩的生活。天天呆在房子裡,整天看到的不是屋頂,就是床。半年的日子,可真是夠無聊的。

林家的人可是都挺忙的。就說他老爹林大是王府裡的一個家僕。那麼以後他大了,就在王府裡幹活的了?這麼說自己連工作都不用找了。這是林南聽說自己的父親是在王府裡幹活後第一的想法。

這樣的工作其實做得好,跟公務員也差不多。也難歸林家有錢養活三個小孩。林南這樣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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