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2/5 頁)
阿帆感到為難的場。我心裡也就能猜出幾分。阿帆不是在說謊就是在試圖對我隱瞞什麼。所以,我也不再提及她的新任女友的事兒了。
我心裡一直在為剛才掄阿帆一拳頭而感到不安。這主要是因為我覺得像我這樣一個自認為思想開放,崇尚自由、也百分百贊成“緣在惜緣,緣去隨緣”的人,為了別人選擇愛情而去粗暴地干涉,實在是太不講道理了。仔細體味一下,我給阿帆的那一拳實則是為了緩解自已對雪晴的愧疚之情。意識到我的潛在的目的之後,我感到羞恥。同時,我也為沒有替雪晴勸回阿帆而過意不去。
“你是不是從那破屋子裡挪出來了?”良久,我問阿帆。
“沒有,但有好一段日子沒住了。”阿帆說。
“我說呢。”我把我那天去找他的事告訴了他,並把他對門鄰居的那個女人的鬼鬼祟祟的情形也說了一下。當然,在描述那女人的時候,我儘量說得比我看到的情形還要誇張好多倍。
阿帆都聽出來了,笑道:“聽你這麼一說,我知道流言蜚語是怎麼樣形成的了。”
“我也知道呀。就是把芝麻說成想象中的西瓜。”我笑道,然後一本正經的說:“阿帆,把你的嘴張開。”
“幹什麼?我的牙齒一個沒掉的還保留著。”阿帆邊說還是張著嘴,便一臉的莫名其妙。
“嗯,原來人的嘴裡都暗藏著一個放大鏡,愚蠢的傢伙一般都很難看到它。”我笑嘻嘻地開著玩笑說。
阿帆笑我:“你連皇帝的新衣也看到了吧?!”
之後,我如實承認說阿帆對門女人的時候,的確有點誇張。比如說,那女人的嘴巴明明是櫻桃小嘴,我就把她的小嘴說得有公共廁所的便坑那麼多。想想,一個櫻桃小嘴裡能說出多在體積的話來?!一張小小有面孔,能容下960萬平方公里的內容?!
我和阿帆下午都有課要上,但我倆都沒有去。我們一齊去買了些啤酒和煙,到那間被我叫做破屋子裡去喝酒抽菸看影諜。我們好久都沒有像今天這樣一起喝酒抽菸了。
感情是真的沒對錯之分的。愛與不愛,都是感受出來的,旁觀的人光看錶象是不切實際的。我和阿帆的友情並未因為我那一拳而受到損害。我們還是好朋友。我們不再像從前那樣常常結伴而行去歌廳唱歌。但我們能偶然在同一個歌廳裡相遇。我們在一起的次數遠不及從前那樣多了,這也是因為我們各自都有各自的戀人的緣故。戀愛中的人,都希望用大部分的時間和自已相愛的女友呆在一起。我也是這樣,一有空我就想和柳迎風在一起。
有時候我去歌廳唱歌時,也會帶柳迎風一同去分享我的歌聲。雖說很多次唱的是別人為自已的情人點叫的歌,事實上,我在心底是為坐在臺下的、正脈脈含情地看著我的柳迎風唱的。
柳迎風在底下時,我唱得就格外的享受,用情。借歌抒情,實在是一種幸福。
我想,阿帆大約也同樣享受到這來自音樂的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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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章
週末,我預感到雪晴會來找我的。於是,我拉著柳迎風到市內有名的P娛樂城去玩。是的,我不否認去P娛樂城是為了有意避開雪晴的緣故。因為我一時還沒有想到合適的、婉轉一點的話來對她說阿帆已經有女朋友的事。倘若說得太直白了,我怕雪晴聽了受不了。
中午,我和迎風到一個自助餐廳吃飯,我買單時,才發現放在屁股後面的牛仔褲口袋裡的錢包被偷了。我將希望寄託在迎風身上。迎風無奈地朝我攤攤手,示意她也沒有。想想也是,迎風是由我急衝衝的拉出來的,什麼也沒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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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真是件令人不安的事。我們無可奈何地從排得老長的佇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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