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4/5 頁)
住的人,剩下的幾個人,除了躺在地上的小安,其他的人也被陸續銬上。
“媽的,吃飽了撐得沒事幹?不打場架不痛快?這下好了吧,捅倒了一個。真他媽的英雄。”丁逸聽到身邊的一個警察罵罵咧咧地說。
看來他是領頭的,年齡大約三四十歲。
“這個配角演得也蠻橫的嘛,不像人民警察的形象。”丁逸想。
演警察的這人心裡“靠”了一聲,心說“媽的,老子才入戲你就開始影評了?好不容易演個正面的警察形象,我容易嗎我?胡亂影評,這不是干擾我正常發揮嗎?極其鄙視。”
他拿起了隨身的步話機,要求警力支援。“再來一輛車,抓了幾個打架的,我這輛車裝不下,還有,趕緊讓醫院來一輛救護車,有人受傷了。”他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小安,似乎覺得等醫院的車來再送他進醫院可能來不及了,於是改口說:“算了,不要叫救護車了,要等救護車來到這人說不定已經翹了辮子、掛了老秤、伸腿瞪眼、嗝屁了,哦,對了,差點還漏了一個詞:歇/B打烊了……”
該警察對自己豐富的詞彙儲存量十分得意,洋洋自得了一會,又道:
“……乾脆我們直接送他到醫院吧。來兩個人,把他抬上車去,送附近的醫院。其他人看著這幾個人。你!不要亂動!”
他抬腳踢了一個蹲在地上的乙方的人(經仔細分辨,此人為群眾演員阿四),原因是因為阿四在被喝令蹲下時,起初下蹲的姿勢不夠正確,該姿勢與正常的人體力學相牴觸,蹲在地上費力且不雅觀,為了對得起自己的形象,並給現場的觀眾留下一個較好的印象,於是阿四想換個姿勢,但只是稍微動彈了一下,就被這警官發現了,認為他不打報告就敢隨便亂動,屬於很不老實的行為,因此就賞了他的臀部一腳。
如果對此種無禮的舉動不做出相應的反應,將直接影響黑社會人員在公眾面前的威信,嚴重打擊黑社會成員計程車氣,這是一個行業對另一個行業的公開挑釁,是可忍孰不可忍,被踢的阿四梗起脖子來直勾勾地盯著那警察,眼神兇狠。這眼神被那警察一眼瞥見,立時火不打一處來,“看什麼看?不服氣是不?再呲一聲,回去就修理你。”
若是平時,丁逸心裡一定會對這警察的態度發表一些看法,“要文明執法嘛,罪犯也是人啊,怎麼能這樣呢?影響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嘛。瞎搞。這警察演得真不像。”但現在他入戲太深,已經把自己深深地代入到角色中去,早已沒有了評論公務員服務態度和評價飾演警察的這個演員演技高低的心情。
他心裡亂作一團,只有一個想法:“我成了罪犯!我殺了他!我殺了他!他會死嗎?他要是死了我該怎麼辦?”
那警察卻對這男主角視若不見,教訓完那個人(乙方的阿四),就指揮著警察們將小安抬上警車,又“一二三四五六七”地點了一下被捕的人數,說:“算上被捅的那個,總共七個人。你們那輛車再帶三個人上去,把這個受傷的送到醫院裡,留兩個人,小洪和小陸陪著他,其他人把這三個人先帶到局子裡。剩下的這幾個我等下一輛車來。”
“丁逸。”不知什麼時候,方然走到丁逸的身邊,她蹲了下來,看著丁逸的臉。丁逸心中又是痛苦又是悔恨又是屈辱,扭過了頭,不去看她。
方然遲疑了一下,還是伸出手來,握住了丁逸的手,一不留神碰到了他的手銬,觸手處冰涼,這冰涼的手銬像是在提示她,這事兒是真的,並不是在夢裡。
這一會兒發生的變故簡直讓方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心情又是驚恐,又是害怕,還有一些難以言狀的痛苦混雜在裡面,一時間百感交集,淚如雨下。
那警官回過身來看著方然,臉色和藹了一些。“你是他什麼人?”他問道。
方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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