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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在上帝的眼裡我們都是無知的罪人。”……雷蒙德。錢德勒
2008年4月1日。
我坐在床邊。低頭出神的望著灰色的水泥地面。一夜未睡使我的精神有些萎靡。這個牢房很狹小,只有一張床,一個洗臉池和一個馬桶。這裡不是真正的監獄牢房。只有像我這樣的犯了重罪的人臨時關押的地方。現在剛剛是早上。牢房裡很昏暗。
今天是開庭的日子。我不知道選擇這樣一個有諷刺意義的日子來開庭意味著什麼?是對我的嘲笑、諷刺、揶揄……還是其他。我一直在等待這個日子。當一切都已經成為定局的時候就只剩下漫長的等待。早飯過後,牢房的鐵門被哐啷的開啟了。進來兩個獄警。其中一個年紀稍長的對我說:“張少強。今天開庭,你準備好了麼?”
無聊的問題。我甚至都懶的回答他,不論有沒有準備好,法官都不會因為我的意願來將這個日子退後。他見我沒有回答,回首對另一個年輕一點的獄警說:“帶他走吧。”
年輕的獄警拿著手銬腳鐐走到我跟前,低身小聲說:“強哥,給你拷上了。”我慘然一笑。
這個人以前我曾經幫過他。那時他在賭場裡欠下高利貸,老婆要跳樓,家裡還有一個一歲左右的孩子。我也是偶爾幫他擺平了這件事,當時這最來說只是小事一件。我沒有記在心上,我甚至都忘了這件事和他這個人,但他一直對我都是我感恩戴德。在我關進來的日子,他一直對我都很照顧。
從牢房出來我被押上一輛警車,左右分別做著一名荷槍實彈的警察,上身坐的筆直,臉上面無表情。
那天應該是陰天。不過即使是晴天也未可知。因為在當時我的眼睛裡只能看到灰濛濛的一片。灰色的獄警、灰色的警察、灰色的建築、灰色的空氣……警車緩緩的駛過街道朝著濱海中級人民法院的方向開著。一路走來,路兩旁的法國梧桐樹一排排的向後倒退著,寬大的樹葉在風中嘩嘩的做響。這裡的一起我都很熟悉,街道、商鋪、法國梧桐……但現在我的心理卻泛起一種厭惡,這裡也留給有太多的痛苦和悲哀……
汽車在緩慢的行駛中終於到了法院的門口。一個警察先下車開啟車的後門。我緩緩的移動身體,先把左腳伸出車外,向外轉動身體的同時在緩緩邁出右腳。腳鐐和手銬之間有一個只有指頭粗細的鋼鏈連著,使我走起路來不得不低著頭彎著身子。
果然是個陰天,天空中還不時的飄來冰冷的雨絲。落在臉上,涼絲絲的,使我略微的清醒了些。
“少強!”一個女人大聲的喊著我的名字。
我抬起頭迷亂的雙眼順著聲音的方向望去。姐姐站在法院的階梯上,依偎在姐夫身邊。看見我抬頭,姐姐就要奔過來,姐夫拉住她,姐姐大聲的哭了出來,我悽慘的咧咧嘴,想笑一下,只是笑容還沒有完全的露在臉上,一個警察在後面推了我一下“快些走!”我的身體向前一個踉蹌,轉身的一霎那,淚水已經毫無徵兆的流出來眼眶。
警察帶著我從法院側門走入審判大廳。今天是庭審的日子。裡面已經坐滿了人。姐姐和姐夫也已經進來坐在了前排。9點過後,庭審正式開始。除了我之外,同時審理的還有同案的其他一些人。審判長宣讀我的卷宗,辯護律師為我辯護。我很少回答問題,只是不斷的說是,對於我的大部分罪行我都承認。此時的我已經是心灰意冷,不再做任何的辯護。
最後審判長用低沉、莊嚴的聲音宣讀著法院最後的判定結果。
“被告人張少強。犯有組織、領導、參加、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被告人張少強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王海。犯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