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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棲息的地方。所以,不論是摩爾人還是黑人,都放棄了這塊地方。但摩爾人有時也來這兒打獵。每次來的時候,至少有兩三千人,像開來一支軍隊。事實上,我們沿海岸走了約一百英里,白天只見一起荒蕪,杳無人跡;晚上只聽到野獸咆哮,此起彼伏。
有一兩次,在白天,我彷彿遠遠看到了加那利群島高山的山頂……泰尼利夫山山頂。當時我很想冒一下險,把船駛過去。可是試了兩次,都被逆風頂了回來。而且,這時海上風浪很大,我們的船又小,無法駛向大海。因此,我決定依照原來的計劃,繼續沿海岸行駛。
我們離開那個地方後,也有好幾次不得不上岸取水。特別有一次,在大清早,我們來到一個小岬角拋了錨。這時正好漲潮,我們想等潮水上來後再往裡駛。佐立的眼睛比我尖,他向我低聲叫喚,要我把船駛離岸遠一點。他說,〃看那兒,一個可怕的怪物正在小山下睡覺呢!〃我朝他手所指的方向看了一下,果然看到一個可怕的怪物,原來那是一頭巨獅,正躺在一片山影下熟睡呢!我說:〃佐立,你上岸去把它打死吧。〃佐立大吃一驚,說:〃我?我去把它打死?它一口就把我吃掉了。〃我就不再對這孩子說什麼了,並叫他乖乖呆在那兒。我自己拿起最大的一支槍,裝了大量的火藥,又裝了兩顆大子彈,放在一旁,然後又拿起第二支槍,裝了兩顆子彈,再把第三支槍裝了五顆小子彈。我拿起第一支大槍,盡力瞄準,對著那獅子的頭開了一槍。但那獅子躺著時,前腿稍稍往上抬起,擋住了鼻子,因此子彈正好打在它膝蓋上,把腿骨打斷了。獅子一驚,狂吼而起,但發覺一腿已斷,復又跌倒在地,然後用三條腿站立起來,發出刺耳的吼叫聲。我見自己沒有打中獅子的頭部,心裡不由暗暗吃驚,這時,那頭獅子似乎想走開,我急忙拿起第二支槍,對準它的頭部又開了一槍,只見它頹然倒下,輕輕地吼了一聲,便在那兒拼命掙扎。這時佐立膽子大了,要求我讓他上岸。〃好吧,你去吧!〃我說。於是他便跳到水裡,一手舉著支短槍,一手划著水,走到那傢伙跟前,把槍口放在它的耳朵邊,向它的頭部又開了一槍,終於結果了這猛獸的性命。
這件事對於我們實在是玩樂而已,獅子的肉根本不能吃。
為了這樣一個無用的獵物,浪費了三份火藥和彈丸,實在不值得,我頗感後悔。可是佐立說,他一定得從獅子身上弄點東西下來。於是他上船向我要斧子。
〃幹什麼,佐立?〃我問。
〃我要把它的頭砍下來!〃他說。結果,佐立沒法把獅子頭砍下來,卻砍下了一隻腳帶回來。那腳可真大得可怕!
我心裡盤算,獅子皮也許對我們會有用處,便決定想法把皮剝下來。於是我和佐立就跑去剝皮。對於這件工作,佐立比我高明得多了,而我完全不知道從何下手。我們兩人忙了一整天,才把整張皮剝下來。我們把皮攤在船艙的頂上,兩天後皮就曬乾了。以後我就把它用作被來睡覺。
這次停船之後,我們向南一連行駛了十一二天,我們的糧食逐漸減少,只得省著點吃。除了取淡水不得不上岸外,很少靠岸。我這樣做的目的是要把船駛到非洲海岸的甘比亞河或塞內加爾河;也就是說,到達佛得海角一帶,希望能在那兒遇上歐洲的商船。萬一遇不到的話,我就不知道該往哪兒去了。那就只好去找找那些群島,或者死在黑人手裡了。
我知道,從歐洲開往幾內亞海岸,或去巴西和東印度群島的商船,都要經過這個海角或這些群島。總之,我把自己整個命運都押在這唯一的機遇上了;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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