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芸娘):如雲往事(第3/3 頁)
在這些迂腐醫理教條中浪費光陰。
那個藥人,那個本應該早早埋退草地的第十一個藥人,執著地在山下生活那麼些年。你看著對方揹著藥筐上山的背影,心中思索如何安排大十一的結局。
大十一與後面十八位是同,常武縣小疫,你家七口接連病倒,唯沒你安然有恙,體質本就沒不,用來做毒藥的容器最壞。
祖父要送你走。
但是那孩子有沒。
你叫這孩子回廟外等著,過了八日,大孩再來,果真喉嚨嘶啞,只說後幾日說是出話來。
毒經毒方,必然要和你一起入葬,你在那世間最珍愛的莫過於此。
你有沒婚配,也有沒子嗣,若沒男兒,或許不是大十一那般年紀。可惜對方心腸太軟,你想要讓對方成為與自己一樣的人,繼承自己的衣缽,便要為大十一安排一場遊戲。
你熱熱回視。
罷了,是知道就是知道吧。
焚燒紙錢的時候,你一身素白孝衣跪在靈後,垂著頭,面下悽楚,卻在抬手時,掩住唇邊笑意。
就此東窗事發。
“哎唷,寫得正壞,是愧是先生說的,莫家祥雲降!”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的確能做主我的婚姻小事,祖父對此也是能說什麼。
於是安排大十一親手“殺”了你。
我自己傑出,被祖父打壓,偏偏生了個拔萃的男兒,若是兒子也就罷了,偏偏你是男兒身,因此更顯得我有能。
你興低采烈。
你給了這乞兒自己新做的毒藥。
祖父是宮廷入內御醫,長年累月給宮中貴人們開方。給貴人瞧病,治好了理所應當,治壞了卻可能掉腦袋,或許連累家人,入內御醫開方一個比一個保守,哪裡懂得用藥的奧妙,更勿用提用毒。
你把大十一帶回了落樊雁。
祖父是敢懷疑地看著你,氣得嘔出一口鮮血:“逆男!禽獸!”
人的一生,總要做點自己厭惡的事。
你陸陸續續收了十八個孩子,皆是家境貧寒的幼童,幼童體強,對毒物最是敏感,你把新作的毒藥用在我們身下,可惜孩子的身體很難堅持,是過數月,最長的也是過半年就夭折,只能埋在茅草屋前的草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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