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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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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哥,我會用事實證明自己的!請你快把這首為龍的曲子寫完,然後我彈一遍小黑哥你試聽下,你要是覺得不滿意覺得我水平差……我保證絕無任何怨言,從哪兒來就回哪兒去!”

被質疑的邱大林漲紅著臉,想要用這種方式來展現自己真實實力。

“不急不急,還是把第二首詞曲先一起寫好,然後上傳到文化版權局申請專利版權,最後再一起談編曲配器的事兒。這樣,等我們這邊弄得差不多時,專利版權申請應該也已經進入流程了,不用再擔心會有亂七八糟的破事兒發生。”

掌總舵的邱坊主,則有提出了最合理的時間分配方式。

陳默本打算從善如流,運筆如飛寫完了《為龍》詞曲的剩餘部分。

“不錯不錯!這《為龍》不錯!呵呵,說句不怕小陳你生氣的話啊,要不是親眼看小陳你寫出這首為龍,我這個眼拙的糟老頭還真沒瞧出來,小陳你胸中還蘊著一股我華夏之民才會懂得的浩然之氣!”

待陳默寫下最後一個音符,始終再看卻始終沒點評的邱坊主,才終於如是評價道。

陳默一笑,卻並沒有了回答什麼,而只是馬不停蹄換了空白譜紙,但本該在此一氣呵成寫出第二首曲子的他,卻遲疑著沒有再落下筆。

“怎麼了?”

安靜的等了大概三分鐘後,邱坊主便終於忍不住率先打破了陳默。

“邱老,我能不能……再用下您的電腦?”

陳默不好意思的指著坊主辦公室裡的臺式電腦,提出了這樣一個請求。

“這種小事,還有什麼好問的,我這兒的東西你隨便取用就是!哦,小陳你是想搜尋下,有沒有跟你這首《為龍》相似旋律的歌吧?放心放心,至少我這個糟老頭子,從沒聽到過類似的旋律……大林,你聽到過類似旋律的麼?”

邱老爺子自然是答應的飛快,他卻以為陳默是在擔心會產生版權糾紛的問題。

《文化版權法案》好處不少,但壞處也是有那麼一些的,不同的音樂家創作出部分雷同旋律的作品,可不是什麼太過於稀罕的事兒。

當然了,這種事情大家也早就有了應對之策。

能聯絡到的就聯絡下,儘量取得前一位創作者的諒解與授權,聯絡不上就要麼乾脆砍掉那段雷同旋律,要麼儘量將其在全曲中的比重下降到10%以下。

這裡,還有個行業公認的潛規則——若是流行歌曲出現了10%雷同,就百分之百不能將這段10%雷同的旋律用於副歌。

雖然從某種程度上,這10%雷同度限制了後輩作曲家的創作範圍,但換個角度想其實也算是拔高了作曲家的地位以及進入門檻,因此玩作曲的倒也都不覺得有什麼,無非就是多費點腦子與精力罷了。

陳默想用電腦,卻本並非為了檢索雷同度,不過既然現在邱老爺子主動提到了,他在開啟電腦後還真找了個專業雷同音樂網站,輸入旋律檢索了起來。

結果還好,和《為龍》的旋律雷同度大於百分之三的歌攏共就5首,其中雷同度最高那首也就4。15%而已,所以雷同度問題不需要再關注了。

等忙完這個,陳默這才又去開啟了宮商角徵羽音樂網。

在宮商角徵羽音樂網的首頁,其實內嵌著個小小的站內搜尋引擎條,然後可以個性化的去搜歌、搜人、搜帖子。

陳默在搜尋條內,輸入了“心悅兮闌珊”這個名字——回車。

頁面跳轉,於2秒鐘之內將“心悅兮闌珊”在宮商角徵羽音樂網的發帖,全部顯示了出來。

而一眼掃下去,陳默便已確定“心悅兮闌珊”近二十條帖子,全是刷屏似的在《問情》討論區留下的試圖聯絡自己的帖子。

正如“心悅兮闌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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