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犯罪側寫(第3/4 頁)
然地上無論如何都會留有彈孔等痕跡。」
「而棕熊中槍之後,卻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血跡。」
「這是為什麼?」
關鍵時刻,林新一想到了這個之前沒有得到解答的謎團。
而這個謎團,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為那顆子彈威力不夠。」
「那彈頭雖然讓棕熊受了傷,也留在了棕熊的身體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沒有擊穿棕熊的『生物護甲』。」
「而如果棕熊僅僅是『破了點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極為有限。」
「這點血剛一流出來就會被毛髮吸收,傷口也會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會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於慣性思維,覺得那頭熊既然捱了槍子,就該大量出血才對。
但現場找不到血跡,卻很可能是因為那頭熊受的傷太輕,流的血太少。
這聽上去有些不可思議。
但和多數人潛意識想像的不一樣,不是所有槍都有那麼大的威力,一槍就能讓野生動物遭受重創。
部分槍的威力極小,根本無法對棕熊這種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殺傷。
比如說,18j,也算是槍。
又比如說,警用手槍。
為了儘量不在行動中造成傷亡,警用手槍的威力普遍被設計得較小。
說到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時接觸過的,國產05型警用左輪手槍。
這把槍江湖人稱「善良之槍」。
曾有警察以此槍近距離射擊匪徒,子彈盡數被匪徒的羽絨服擋下。
還有警察試以此槍射殺發瘋公牛,前後射擊四十多槍未果。
公牛表示:「你給爺刮痧呢?」
當然,曰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60轉輪手槍,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時見過的「善良之槍」大上許多。
但這個「大」字只是相對而言。
同為警用手槍,新南部60轉輪手槍的威力其實也十分拉胯。
用來殺人還勉強行,想用來殺熊,那基本是痴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肉厚,其體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稱是生物坦克裝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60左輪,那即便是抵近射擊,也絕對不會對棕熊造成什麼重傷。
棕熊只會受到輕傷,然後被槍擊嚇得負傷逃走。
而因為受傷太輕,出血太少,所以才沒有在現場留下血跡。
「似乎一切都能解釋得通了」
這些線索在林新一的腦海中連成一線。
那個大膽的猜測變得愈發清晰:
「兇手,難道是一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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