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妃英里的審訊技巧(第2/4 頁)
存在。
只要證據有那麼一丁點不完整,他們就能以此為突破口為委託人做無罪辯護。
即使證據沒有問題,他們也能透過尋找警方辦案過程中的程式瑕疵,使證據變得無效。
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冤假錯案,壞處自然就是,可能讓兇手逍遙法外。
比如說,妃英里心裡清楚,就她女兒那青梅竹馬以前辦的案子
如果讓她出手為兇手辯護,基本九成以上都能在法庭上成功翻供,爭取到無罪釋放的結果。
而和工藤新一比起來,林新一和毛利蘭辦案雖然更講究證據,但細究起來仍舊不是沒有漏洞。
所以,理論上,如果能請到足夠厲害的律師團隊,殿山十三還真有可能脫罪。
但問題就是
這種級別的服務,很貴。
貴到連一般的有錢人都承擔不起。
1995年,米國的橄欖球明星辛普森先生依靠這種辦法成功脫罪,後來卻因為支付民事賠償和律師費而傾家蕩產,甚至還倒欠了律師200萬美金,始終沒有還上。
他在之後的很多年裡都不敢找工作,因為他清楚自己只要一發工資,就會被法院強制沒收。
2007年,窮瘋了的辛普森先生帶著一群劫匪搶劫酒店和賭場。
這次他沒錢請律師「夢之隊」,被判了33年。
「脫罪的可能的確是有的。」
妃英里上下打量了一下殿山十三那絕對稱不上闊綽的穿著打扮:
「但是,殿山先生,你有錢嗎?」
「我」殿山十三徹底傻了。
他就是一個學校的橄欖球教練而已。
人家一個大牌橄欖球明星都被榨乾了,他一個小小的學校教練,怎麼可能請得起頂級律師?
所以,面對妃英里的靈魂質問,殿山十三直接就崩潰了:
犯罪還得看有沒有錢?
這個社會也太真實了!
作為一個在東京都一抓一大把的普通中產階級,殿山十三發現,自己的掙紮根本毫無意義。
有漏洞又怎麼樣?就他這點身家,鑽得起嗎?
這不是他這種普通人能玩得了的遊戲。
「殿山先生,要是沒錢的話,還是請你乖乖認罪吧。」
「在認罪過程中主動配合一些,說不定還有可能得到減刑。」
妃英里的語氣仍舊是那麼平靜,但話語裡卻有種莫名的嘲諷。
其實她心裡最清楚,並不是每個案子,都非得檢方提供一個毫無缺陷的、讓人「槓無可槓」的證據鏈的。
只有能付得起天價律師費的有錢人,才有資格享受這最頂級的待遇。
所以妃英里知道,家境看著一般的殿山十三,從一開始就沒有多大翻盤的希望。
後來,還聽到殿山十三的衣服上可能留著死者毛髮和皮屑。
妃英里心裡清楚,有這種程度的證據,業內就已經沒有幾個人,敢接這種案情對委託人如此不利的「必敗」官司。
再後來,林新一揭露殿山十三的氯氣中毒症狀,殿山十三還當眾說出那種自我矛盾的供述。
妃英里就更是確定,現在即使是讓她出馬,恐怕也沒有把握為這位殿山先生脫罪。
到了這一步,殿山十三就已經是必敗無疑了。
「還要再堅持麼?」
妃英里的話語彷彿有魔力。
她先前一句話就讓殿山十三找到了希望,此刻又是幾句話,無情地將其推入深淵:
「與其為了支付律師費而破產欠下高利貸,說不定,進去坐牢會更舒服一點。」
「更何況,以你的身家,很可能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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