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2/4 頁)
曬著的時候,甲先生手上打著一把紙傘,身上穿的那件白布襯衫,汗漬透得像水洗了似的,脅下夾著一包常德戰事的材料,又光顧到茅廬裡來了。我見他這樣熱心,實在不好意思說不寫兩個字,就在那個日子開始動起筆來。我根據油印品、地圖、筆記、照片,逐次翻,逐次寫。有不大明白的地方,寫個問題記下來,等到甲乙兩先生到來,就問清楚了再寫。甲乙兩先生也就隨時看我的原稿,不對的地方,隨時予以指正,雖極小的描寫也不放過。例如我寫天亮的時候,哨兵還問口令,甲先生說:“錯了,天亮了,只問哪一個。”又如,我寫太陽山一帶的風景,寫成冬天的蕭條現象。乙先生說:“不對,那裡松樹成林,冬天還是青鬱郁的。”因為如此,所以這一部書三十多萬字,雖是有時寫一鉤月亮,那都是實在的情形。這是第四次接洽。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自序(2)
我們是這樣接洽了一年多,所以這部書的取材,儘可能地保留故事的真實性。作小說不是寫歷史,為什麼這樣保留真實性?這是由於甲乙兩先生的要求,要把他們五十七師的血漬,多流傳一些到民間。我當時曾考慮到這問題,小說就是小說,若是像寫戰史一樣寫,不但自亂其體例,恐怕也很難引起讀者的興趣。我要求甲乙二位找點軟性的羅曼司穿插在裡面。他們始而有難色。後來允許我了,給了我書中程堅忍、魯婉華、王彪、黃九妹這幾個人的故事。而他們也有一個要求,這羅曼司以不損害真事為原則。據說,這羅曼司也是真的,但其人健在,不肯露真姓名,因之,這書內的真實姓名,有點例外,就是涉及羅曼司的幾個角兒姓名,是隨便寫的。其餘卻是自師長到夥伕,人是真人,事是真事,時間是真時間,地點是真地點。
我這書裡,沒有“想當然耳”之詞,一切人的動作,物的描寫,全由甲乙兩先生口述。我還怕不夠,又託甲乙兩先生,找了兩位在重慶的常德老百姓,曾經歷過這次戰役的人,來做過幾次長時間的談話。因之我這部書的材料充足,只恨筆拙運用不完,卻沒有一點捏造的英雄事蹟。關於每位成仁英雄的故事,我是根據《五十七師將士特殊忠勇事蹟》。因為有些士兵的動作,頗為相同,寫的時候,避免寫法雷同,還漏了百分之五六,這是我對於在天之靈抱歉的。因為後來要補人,我把參考書還了甲乙二先生了。關於戰事經過,我是根據《五十七師作戰概要》的油印品,再加上報紙記載,私人筆記,可以說沒有遺漏。不過馳救常德的援軍行動,我沒有多寫。一來書的體例,不許可跑野馬,二來我又沒有充分的材料,三來我沒有得那些部隊許可,我也不敢寫。但那戰事的主要將領,除了書中曾述及的周慶祥師長外,還有王耀武、李鈺堂、歐震、楊森、王陵基、王纘緒幾位將軍,這是報紙曾披露過的。附告於此。
當我寫這本書之初,是不無顧慮的。因為常德一戰,雖是過去的事。可是我們還在和敵人打。我又是一個書生,不知道哪些事可以直言無隱,哪些事還當保留?到了我寫到十幾章左右時,我軍反攻,已收復桂柳。甲乙兩先生,也離開重慶,到湘西去了(那一戰是第四方面軍的勝利,五十七師又獲一次大捷。第四方面軍司令長官,就是原七十四軍軍長王耀武。七十四軍五十七師屬於第四方面軍)。我也失了兩位顧問,下筆頗覺困難。所幸不久,日本人就已投降。對日本戰事完全過去,我才放開手來寫。我的大意,寫一二十萬字就夠了。不料一放手之後,就收不住。而且參考材料裡面的英勇故事,又美不勝收,我也不能丟開哪一部分。寫到四十章左右,我待船東下,我已搬到重慶城裡來住,我是想寫完的。但寫到六十一章的時候,是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底,我獲得一個機會,可以帶家眷坐公路車,經貴陽到湖南衡陽去。於是我把所有的參考材料,託人轉送還甲乙兩先生。只有他兩人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