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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何遠徵的律師開口向他提問,他才知道一切都只是剛剛開始。
「案發當天,袁大海的筆錄是誰記的?」姜鬱問。
「是我記的。」王碩如實回答。
「誰負責跟他核對簽字?」
「也是我。」
「你核對筆錄的時候,何遠徵在做什麼?」
「他說要跟家裡人打個電話,就出去了。」
「所以只有你和袁大海兩個人在辦公室裡,是嗎?」
「對。」
「袁大海為什麼沒在筆錄上簽字?」
「他看了一會就說自己頭暈眼花的,看不進去,想休息,就沒簽。」
「然後你就打了他?」
「我沒有!」王碩本能地否認,音調驟然提高,「我沒打過袁大海!」
「那你對袁大海做了什麼?」
「我……」
王碩一時語塞。
他本以為自己不過是何遠徵的「從犯」,律師一連串的問題卻明顯在告訴法官,何遠徵對他所招供的罪行並不知情。
他不知道事情怎麼一步步地演變至此,姜鬱也沒給他太多的思考時間,而是繼續追問兩人當晚的值夜安排、誰先發現袁大海身體不適,以及四點至六點的這段時間他在做什麼。
回答變得愈發困難,王碩幾次開口又哽咽停住,想到母親此時還坐在旁聽席上,在他每一次的回答過後愈發失望,男人終於情緒崩潰,痛苦低吼:「我不知道,不是我,我不知道……」
現場又一次陷入混亂,餘薇和程燁幾乎異口同聲:
「審判長——」
「審判長——」
「肅靜!」審判長用力敲擊法槌,重新看向王碩,「被告人王碩,本庭再向你確認一次,你是否還自願認罪認罰?」
壓抑已久的情緒在這一刻如洪流般突然爆發,王碩埋頭趴在面前的桌板上失聲大哭,「我沒做過,我不認罪……我是被冤枉的!」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需以當事人自願為根本前提。
由於王碩當庭臨時改口,撤回此前的認罪表示,辯稱自己沒有刑訊逼供、不構成犯罪,檢方也只能臨時調整庭審策略,將舉證的重點放在袁大海的死因分析上。
下午庭審繼續進行,為袁大海作出第二次死因分析報告的鑑定人岑某出庭,接受辯方質詢。
「岑老師您好,」姜鬱率先開口提問,態度恭謹有禮,「您的鑑定結論認為,『長時間固定體位、寒冷、飢餓等外來因素和袁大海本人的心臟病變共同參與了死亡過程,其中外來因素起主要作用,心臟潛在病變起輔助作用』,這點我還是不太理解。」
她頓了頓,進一步闡述疑惑:「一般情況下,我們看到的屍檢報告當中會描述死者受到了哪些傷害,有的的確非常複雜,但是不論傷害形式有多複雜,最後致死的原因如果能夠查清,一定是很明確的,不會既是燒死又是中毒而死。那像本案被害人的這種情況,您認為到底是凍死、餓死、還是心臟病變而死呢?」
鑑定人五十來歲的年紀,頭髮斑白,脊背筆挺,語氣態度之中透著股不容質疑的冷傲:「我覺得我的意見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外在因素誘發了心臟病變,最終導致死亡。」
「也就是說,最終致死的原因還是心臟病變,對嗎?」
「你不用跟我玩文字遊戲,」岑某似是見多了巧舌如簧的律師,頓覺反感,情緒牴觸,「我說了,這些都是他的死亡原因,不只有心臟病變。」
「那好,我換一種問法。」姜鬱並不在意對方態度,重新組織問題,「您是如何判定死者生前挨餓的?」
顯而易見的答案。
「這點報告裡也寫到了,」岑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