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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有其必然性的。
夫妻之間在感情上,幾千年來的情形沒有任何改變,對彼此的要求仍然那麼高那麼嚴,尤其是在婚外亂搞方面。但生活環境的變化已經是天翻地覆了。原來的男耕女織生活時代,朝朝暮暮廝守在一起寸步不離,一年之中想見個生人想單獨呆一天想單獨與別的異性呆一會兒的機會幾乎都沒有,這種全方位的關注使偷情的基礎根本不存在。但隨著生產力長驅直入的發展,交通工具、通訊手段日新月異的變化,現代大城市的日益膨脹,夫妻之間整天呆在一起已經不可能了。家庭再也不是生活的全部,白天幾乎都不照面,各有各的謀生環境,晚上也要到很晚才能回家。那些位高權重的、公務繁忙的精英階層,更不知要忙到晚上幾點才能回家。夫妻之間的相互監督已成為一句空話。這麼多的時間不在一起,什麼事幹不出來?幾乎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另一位怎麼能知道呢。這就是偷情的物質基礎,出軌的天然溫床。天天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只要有邪心,總會找到一個對眼的;改變一下思維,便會發現遍地黃金;更別提那些功成名就之人了,整日被異性圍著,用感情換來的真情沒有,用金錢交換的肉體招之即來拒都難拒。不論是好人還是自私自利之人,首先都是高階動物,人無論再高階,也是動物,家花沒有野花香的衝動,吃著碗裡盯著鍋裡的心態,見到鍾情的無法不動心的自然反應,等等表現,無論什麼人,在這方面沒有什麼區別。在機會多多、誘惑多多的同時,束縛呢?已經徹底沒有了。只要有錢,就沒有任何阻礙。茫茫人海之中,沒有一雙熟人的眼睛會盯著我,更別提家裡人了,隨便一處都可成為縱情之所。現在的賓館、旅店為了提供這類服務,極盡所能提供方便,不必朝面,不管你跟誰是什麼關係,直接上樓,每個樓層也沒有服務員來打攪你,任你如何瘋狂,也沒有人會瞧你一眼。還有什麼束縛嗎?也許僅有的那點良心和對愛人的愧疚就是唯一的束縛了吧。但,只要我心狠一點,良心又能耐我何?人不怕窮,就怕比。在如此境況面前,邊沁的功利主義不能不大行其道,尼采的強盜邏輯也正當其時,自由、人權這樣的觀念也就招搖過市了。盡情享受,瀟灑走一回,不枉活一生,就成為越來越多之人的共識了。在這滾滾浪潮之中,無論好人還是壞蛋,心腸無論軟硬,都不能不受誘惑,都不能不被捲入其中。相比那些自私的人來說,心腸好品質優秀的人就更受異性歡迎,出軌的機會就更多了。當自己心儀的異性對自己有好感且有了機會時,沒有“想法”那是不可能的,連神仙也管不住自己。
但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這有根本的不同。在付諸行動的環節,不同的人考慮因素的不同,導致結果迥異。在這野性之夢就要實現時,有的人就躊躇了,就猶豫了,就不敢面對了。因為他有好多害怕的擔憂的,他想他已結婚,自己把別人玩了,將來又不能跟她結婚,那不要害人一輩子嗎?想到將來對方痛苦的樣子就不寒而慄(即使事實上對方沒這麼想,也沒這樣要求他,但他自己就要這樣想,沒有辦法);想到自己的老婆,如果她到外面花心,自己會是什麼感受?將心比心,這種損人利己的事兒怎麼也不能幹。讓她知道,要妻離子散;瞞著她,整天又要遭受良心的譴責,再說就自己這點能耐,能瞞得住她的慧眼?再想想孩子,自己的心肝寶貝,她給自己帶來了多少快樂,我這麼做不可避免要傷害到家庭,我還有臉面對她那完全信任的天真無邪的雙眼嗎?野性之火無論如何熾烈,也要被這一閃念間的種種顧慮之暴雨淋個徹底滅火再加一個透心涼,即使被趕雞上架,脫下褲子那一刻,也是一個陽痿。有那賊心,沒那賊膽,他根本就不是那個料。所以說,男人不壞,壞女人不愛。在這個關鍵時刻,能充分享受野性快樂的,非自私主義者莫屬。只有想著獨立自由是自己天經地義的權力時,只有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