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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節:超出本案範圍
高羊歪著頭去看站在離自己很遠的一個柵欄裡的高馬,高馬雙眼望著大庭的上方,那裡有一個旋轉的電扇。
〃被告人高馬,本庭的訊問你聽清了沒有?〃審判長加重了語氣。
高馬把頭放平,直視著審判長,說:
〃我恨你們!〃
〃恨我們?恨我們幹什麼?〃審判長苦笑著說,〃我們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你不承認也不要緊,傳一號證人。〃
一號證人是一個白淨面皮的小夥子,他站在證人席上,一隻手不停地揉著衣角。
〃一號證人,你叫什麼名字?在什麼單位工作?〃
〃我叫王金山,在縣政府司機班開小車。〃
〃證人王金山,你要如實提供證言。如果作偽證要負法律責任,聽清了嗎?〃
證人點點頭,說:〃5月27日上午,我的車送仲縣長的客人去火車站,回來時被堵在縣政府東邊五十米處。我看到罪犯高馬站在一輛牛車上,高呼:'打倒貪官汙吏!打倒官僚主義!'〃
〃證人下去。〃審判長說,〃高馬,你還有什麼說的?〃
〃我恨你們!〃高馬冷冷地說。
法庭調查持續了很長的時間,高羊腿打顫,頭髮暈。審判長審問他時,他說:
〃政府,俺該說的都說了,您別問俺了。〃
審判長口裡吐著白沫說:
〃這是法律規定,不能更改。〃
審判長對這種大同小異的法庭調查大概也厭煩了,他草草地訊問了幾句,說:
〃法庭調查結束,下面請公訴人發言。〃
公訴人簡單地說了幾句就坐下了。
〃下面請被害人上庭!〃
上來三個手上纏著紗布的人。
〃請被害人發言!〃
被害人嗚嗚嚕嚕、嘰裡呱啦、嘁嘁喳喳。
被害人發言完畢。
〃各位被告,你們有什麼話要說嗎?〃審判長問。
〃政府,俺老頭子死得冤枉啊!一條人命,一輛車,王書記只賠給俺三千五百塊錢啊,政府,俺冤枉啊……〃四嬸手拍著柵欄哭叫。
審判長皺皺眉頭,說:
〃被告方吳氏,你的陳述已超出本案範圍!〃
四嬸說:〃政府,你們不能官官相護啊!〃
〃被告方吳氏,你在法庭上大哭大鬧,是擾亂法庭秩序,我代表本庭對你提出警告!〃審判長煩躁地說,〃辯護人可以進行辯護!〃
辯護人席上,站出了一個身穿軍服的年輕軍官,高羊感到此人面熟,卻想不起來在什麼地方見過。
青年軍官說:〃我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學院馬列主義教研室正營職教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我有權為我的父親,本案被告人鄭常年辯護。〃
大庭裡的廣眾活了起來,高大的穹頂上嗡嗡地迴響著,犯人們也左顧右盼,看著關在中間柵欄裡那個白鬍子老頭。
〃肅靜!〃審判長大聲說。
群眾靜下來,等著青年軍官講話。
他起初面對著審判席,說:〃審判長,在我開始為我父親辯護之前,請允許我說幾句題外的話,當然,這所謂'題外',並不是與本案毫無關係。〃
〃我給予你這個權利!〃審判長說。
這時他把臉轉向了聽眾,他稍微有些口吃,個別字眼也有些含糊,但他的語調富有感情,充滿感染力:
〃各位法官,各位聽眾,自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農村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我們天堂縣也毫不例外,農民的生活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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