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案件調查進行時2(第2/2 頁)
一邊看著車外掠閃過去的風景,一邊對坐在身旁的郝東說: “這回該知道做案現場了吧!”
“能肯定嗎?”
其實,郝東自己也是這樣想的,只不過是想探一探組長的想法,才這樣反問道。組長從口袋裡取出一個鼓鼓囊囊的信封遞給畑中看。也不知什麼時候,組長把現場的煤碴、煤末兒裝了一信封。
“你看,一切都由它來決定啦。” 組長的嘴角浮現出一絲微笑。
車子左拐右折地跑了一段彎彎曲曲的小路,又上了大道,路頓時變得平坦寬闊,車子筆直地朝前疾馳而去。
組長望了一下眼前的時速表,指標正對著五十公里的數字上下襬動著。
車子駛進了東郊雜樹林。田春達組長命令把車子停在發現孟祥宇屍體的地方,馬上看了一下手錶。說道:“從惠民路貯煤場到這兒,花了五十六分鐘。現在是白天,要是在夜裡的話,出租汽車或是摩托車時速可以跑六十公里左右。嗯……,大約需要四十五分鐘吧!”
田春達指的是犯人在惠民路貯煤場殺死孟祥宇以後,把屍體運到這裡所需要的時間。
田春達和郝東從車子上下來。兩人都張開雙臂,貪婪地呼吸著樹林裡清爽的新鮮空氣。
田春達返回重案一組後,立即命令部下進行兩個調查。
一是去氣象臺核實一下十三日早晨東郊一帶的降雨時間是從幾點開始到幾點為止。
二是委託某大學地質專業試驗室對信封裡裝回來的惠民路貯煤場的煤末兒進行炭質化驗。
佈置完畢之後,田春達回到辦公室,點燃一支香菸沉思起來。一會兒,他拿起一支鉛筆,在桌子的紙上開始寫起什麼來。
這時,郝東走了進來。他看見組長的樣子,立即停住腳步,問道:“組長在忙著嗎?”
“噢,沒關係。進來吧!”田春達說著,可他那寫字的手並沒有停止。郝東坐到側面的椅子上。
“組長,直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沒有發現這次作案的動機。”
郝東望著組長握著鉛筆正在揮動著的手說。
“是啊,到底是什麼動機呢?”田春達嘀咕著,但他仍然沒有停止揮動著鉛筆的手。
“是盜竊嗎?恐怕沒有這種可能性吧?”
“嗯,我也這樣想。”田春達又嘀咕:“是由於怨恨、或是情感衝突而進行報復?可我叫刑警進行了調查,這種可能性也不大。孟祥宇好像沒有婚外情,他妻子是一個性格非常溫柔、老實的女人,沒有什麼男女關係不清楚的地方。所以不大可能是情殺。也沒聽說這夫妻倆有什麼仇人。可是,這個案子又是同被害者認識的人乾的,這就叫人捉摸不透了。”田春達一口氣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抬起頭來。與其說他是為了闡明自己的見解,倒不如說他是因為寫完了什麼東西。
“啊,動機不清楚,只能讓實際材料來理出這團亂麻羅,別無辦法。來,你先看看這個。”說著,田春達將剛寫好東西的紙遞給了郝東。郝東兩手展開紙看了起來:這是一張像一覽表似的東西,只見上面密密麻麻地寫到:
1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接到某人電話後,不久外出。到13日早發現其屍體的14個小時去向不明。經解剖鑑定,孟祥宇遇害為晚10時至臨晨1時之間。假設惠民路貯煤場為作案現場,情況將是如下: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離家,之後約7個小時去向不明。晚上10時至1時,孟祥宇被害。此後6個小時屍體下落不明。此間,罪犯將屍體轉移。13日早6時30分,於東郊雜樹林發現被害者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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