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4/5 頁)
前拉,啄木鳥似的在她的唇上匆匆一吻,然後放開她的手,替她拉上房門。
星星又是一陣心跳,她整個人軟軟地靠在房門上,一會,她用手輕撫自己的嘴唇。
她感到有點奇怪,其實,光潔有很多機會可以親吻她。雖然他次次輕吻她的臉頰,她總是有點反抗,但並不強烈。可是,光浩並沒有進一步,總是點到即上,從未真正吻過她。
莊利曾經吻她,令她作嘔,但是,光潔卻從沒令她產生過這種感覺,她只不過是既害怕又渴望。
她很想知道,親吻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戀愛中的男女都喜歡親吻?
她常常這樣的問自己,如果光浩真的親吻她,她能欣然接受嗎?
她讓光浩擁抱過,拖過手,他吻過她的臉頰,滋味很不錯,她心裡甜絲絲的。
可是,光浩就是不敢再進一步,會不會是因為她曾用手袋拍過莊利?
她用手袋拍莊利的頭,是因為她實在討厭莊利。而且,他根本不尊重她,未得到她的同意便想侵犯她。
光潔就不同,第一,她並不討厭光浩;第二,莊利又肥又笨又有太太,她沒理由去做破壞別人家庭的罪人;而光浩英俊、瀟灑又富魅力,最重要的是他尚未娶妻;第三,光浩非常尊重她,實在太尊重了。
“星星,我想送你一樣東西。”光浩和星星吃午餐時說。
“你送我洋娃娃和鮮花,而且我房間的冷氣機、電話、唱機、新衣服……是你令表哥賺錢,他才買給我的,還不夠多嗎?”
“我不是說這些,是一樣較為貴重又能留為紀念的。”
星星想,又是那些鑽石呀、珍珠、翡翠呀:“不!我不能接受貴重的東西。”
“因為這是你的老規矩,你不能夠破壞自己的規矩?”
“老規矩?”星星不明白自己曾訂過什麼規例,而又是別人知道的。
“不接受買家的饋贈。”
這倒是真的,星星沒有說話。
“想不到,”他的眼珠有點紅,嘆著:“到現在我們仍然是買賣關係。”
“不!光浩,你誤會了,”星星連忙說:“最初或者是。然而,這些日子的相處,我已經把你當是我的朋友了。”
“如果我不再買你表哥的貨呢?”光潔心裡高興,但還要求證。
“你還是我的朋友。不過,我不可能天天陪你。因為你不再和表哥交易,他又會另外找買家,我或者要應酬一個五、六十歲的人,但肯定不是我自願的。”
“我不會讓你再去應酬那些男人,我會買下他所有的貨。”
“那我們就可以在一起。”
“既然你把我當朋友,為什麼不肯接受我的禮物?”
“我不知道你會送我什麼貴重的禮物,我對珠寶、首飾是沒有什麼興趣的。你送了給我,我又不用,太浪費了。”
“我只想送你一隻手錶。”
“我已經有了。”星星指了指腕錶:“它雖然只是數百元的普通手錶,但是它很準,表準時就是好表。我一個人總不能戴兩個手錶,是不是?”
“我送手錶給你是另有意義的,”光浩握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掌中:“我要你每次看時間都記起我。”
“那我豈非也要送你一隻手錶?”
“你不用,因為我愛你,我無論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都不會忘記你,你已深深留在我心坎裡。”光浩說話時,自然、真摯,一點都不做作:“我們不見面時,你也會每分鐘想起我嗎?”
“我……不能擔保每分鐘。”星星垂下頭。
“所以我非要送你一個手錶不可,吃過午餐,我們去選購。”
星星不再拒絕,午餐後,光浩帶她到鐘錶珠寶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