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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首先指出,法國人是在前一天有意或者說純屬偶然地推進到皇帝的這座夏宮,並對它進行瘋狂掠奪的。他寫道,有人說法軍軍營裡堆滿了座鐘和掛鐘,特別是說到皇宮裡面好東西多的是。但是因為孟託邦將軍宣告圓明園受到嚴格保護,所以他猜想,法國人把他們的戰利品都藏到他們的營帳或者軍用包裡了。
第十七章 英國人見證的洗劫(8)
鄧恩寫道:“10月8日,星期一,這是搶掠和洗劫史上難忘的一天”。他來到圓明園,只見很多人都帶著戰利品走了。他事先就已經想到要帶些美元,利用機會在法軍軍營買些珍珠和幾件玉器。後來他進圓明園,發現裡面“一片狼藉”。凡是搬不走的東西,都被砸得稀爛。他寫道:“我們部隊的軍官個個都想方設法離開軍營,那樣就可以為所欲為。最有眼光的人還帶了小運貨車去”。他描寫那些錫克族騎兵,一背就是好幾匹綢緞,壓得腰都直不起來。他本人的絲綢是從法國人那裡買的,當然以能拿得了為限。因為他沒有參加前不久在印度德里和勒克瑙地區的搶劫,也沒有參加另外某個“難以忘懷的大洗劫”,所以他聲稱自己在這方面是新信徒!而那些印度籍士兵就像在自己家一樣,想怎麼幹就怎麼幹……
他發現二十個人中沒有一人真正會搶,也就是說沒有鑑別力,因為搶劫是門技術,它意味著“對礦物和貴重金屬要很懂行,眼光要敏銳,頭腦要冷靜,特別是要慎密果斷……誰猶豫不決,誰就兩手空空”。他解釋說,“半數人拿到第一件東西,都沒有先把它丟掉再去找別的;或者趕緊先去問問別人那東西值不值錢,這樣的人都沒撈回什麼或者只撈回很少一點兒東西”。
搶劫宮殿的機會並不是每天都有,所以鄧恩上尉打了個比方,試圖使人們對當時的情形有個概念。他寫道,試想,倫敦的所有拍賣行(克里斯蒂、菲利普斯)以及攝政王大道的所有商店,都集中到一塊兒,要把它們的好東西送給任何來者,而這並不違反第八戒規(根據《十戒》:你並沒有去偷)。試想,你有十分鐘時間,只有十分鐘,去挑你要的東西。鄧恩斷言道:我想,即便是女人都可能有點兒無從下手,而且在規定的時間裡她們幾乎不可能作出決定。當時的搶劫者正是這樣,他自己也是如此……
鄧恩收羅了一套漂亮的物件,然後說服一位可憐的中國人幫他扛運。但那人趁他一時沒留神兒溜走了。因此,我們這位英軍軍官回到營地時,除了從法軍軍營買的東西,另有兩、三件“太陽兄弟(道光皇帝)”的衣服,幾乎是空手而歸。和他一起回來的是一個“非正規”騎士(一個錫克族人),那人帶回了滿滿一推車絲綢和其他什物。鄧恩在回來的路上遇到他的戰友,個個滿載而歸,其中有三十四匹綢緞,是分兩次運回來的。那些人勸他再回去走一趟……於是,他又二進圓明園!然而連一匹綢緞都搞不到了!不過,他們這個小分隊共搶到三百多塊繡花綢布,後來在香港賣了七十英鎊。
吳士禮中校講過這麼一件事:圓明園的正門前左右兩側各有一花崗岩石座,上邊各立一尊傲慢的鑄獅。兩個龐然大物均為青銅顏色,以至於無人去注意它們,因為青銅鑄雕在中國太普通了……數月之後,幾個上海人問他們的一個朋友,那兩尊大獅子怎麼樣了,是不是被英法聯軍搶走了。這時,那幾個中國人才說那兩尊鑄獅身上的青銅色是塗上去的,實際上它們是純金的!其他知情的中國人也證實過此事。吳士禮很遺憾,直到聯軍離開北京之前,都不知道這個情況。根據那兩座鑄獅的大小,它們足以支付戰爭的全部費用,甚至還有富餘……
10月9日,霍普·格蘭特爵士宣佈可以搶劫,但他明確指出,從法國人那裡買來的東西也應上交戰利品委員會。
英國人決定成立一個委員會,負責收集從圓明園掠奪來的物品,英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