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找到大小姐啦(第1/3 頁)
許大茂把馬春花母子安頓好之後,說自己開車去火車站附近去找庫房,到時存放鬆子用,馬春花知道自家男人得養家,起身幫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又上下地撣了撣土,就讓他開車走了。
許大茂把車開到外面轉一圈,把松子收起,開著空車回來,把車停在門衛一邊,下次出去方便。
拎著一個袋子上二樓。
馬春花正在廚房,跟白玉珍和於月二人,學習如何使用液化氣罐,以及各種電器,等一系列廚房用具呢!見許大茂回來,便停下來,跟著他走進餐廳。
許大茂拉著她來到餐廳一角,教丁思龍如何調電視。
這時餐廳門一開,孫展走了進來,見到馬春花後,立刻怔住,張著嘴巴,發不出一點聲音,一臉不敢相信的樣子。
馬春花見進來的是孫展,又哪裡不知許大茂的心思。心中暗歎一聲,上前說:“孫叔,你這麼看著我幹嘛,我就是馬春花,這是我兒子丁思龍。”
說著一指丁思龍,又招手叫丁思龍過來,說:“小龍,快,叫孫爺爺。”
小龍不知咋回事,上前規規矩矩地叫聲:“孫爺爺好。”
就靠在馬春花前面,抬頭看著孫展,一動不動了。
他的認知裡,這人是GA,是抓壞人的,因為當年他們村的一個壞人就是被穿這樣衣服的人抓走的,所以他現在很害怕,怕他知道自己用石頭打生產隊的小牛犢子,把小牛犢子打的哞哞的直叫;所以老老實實地站著不敢動,怕自己一動就被他抓走。
其它的人也是一臉懵逼,更不知道是咋回事。
只有許大茂依然坐在那裡抽菸,調電視。好像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一樣。
其實聰明的讀者,在讀到他與馬援朝喝酒之時,就應該明白,自打那次之後,他對馬春花母子就不一樣啦,佔了人家的身體,得給人家一個交待,給孩子一個未來。
而每一次他就像對待自己的妻兒一樣。馬春花當時也有感覺,只是沒有問,天下間哪有那麼巧的事呢?
孫展激動地下巴頦子直哆嗦,說:“唉,好,好,好!”
連說三個好,不知下話怎麼說啦。
馬春花說:“孫叔,今晚在這吃吧,你和大茂好好喝點,他把我們母子照顧的很好。是不是啊?小龍!”
丁思龍見問到他許叔叔,臉上升起崇拜和嚮往,說:“是的,許叔叔一個人能打兩頭那麼大的野豬,又能用刀扎魚,一下子就扎一條,還能飛到房上去,還教我功天,可厲害了。是不是啊?媽媽。”
丁思龍一邊說還一邊比劃,好像怕別人不相信一樣,又讓他媽證明一下。這時他的恐懼已經不見了,心裡裝的全是崇拜和嚮往。
可見改變環境和習慣真的可以改變人生。比如孟子,比如樂羊子。
馬春花隨即點點頭,給丁思龍做了證明。
孫展抹了一把老淚,心想:“看來這對母子在農村沒少受苦和遭罪,幸虧遇見了許兄弟,否則還不知道要苦到什麼時候呢,這該死的運動。
轉頭對許大茂說:”兄弟,謝謝你,照顧她們母子。你先坐著,我回去一趟。”
說完也不管他們的反應,轉身就跑,不小心在門框上還撞了一下,飛奔到樓下鑽進吉普車,讓司機快點把車開回市局,下車後也沒關車門,飛跑進辦公室,進門後也沒關辦公室門,直接抓起那部紅電話,這種顏色的電話,是直達上級的一種電話,可以直接對話,有任務必須執行,否則以軍法論罪。
電話那頭是馬老接的,威嚴地說:“孫展!你如果沒有特別的事,你就準備長住沙家乓吧!”
孫展沒有害怕,滿頭大汗,拿著帽子當扇子用,很激動地說:“老領導,我找到大小姐啦!就在我們長春,剛才還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