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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指的那一處記載,卻是南英傑在兩年前做過的一件事。
兩年之前的夏天,當時只有十六歲的南英傑已經是個出了名的花花大少,在東海市最好的中學讀高中——當然,那也是南天雄花了鉅額的贊助費才把他給弄進去的。
在高一的時候,南英傑在學校裡倒也沒做出多少出格的事來,一方面是因為他經常逃課在外面玩,另一方面則是學校裡對學生管得比較嚴,能和他臭味相投的人比較少。
到了暑假的時候,這小子有一次在一家冷飲店看到一個非常漂亮的少女,正是和他同班的同學郭琳。
由於是夏天,郭琳穿的衣服就比較清涼,結果南英傑不知怎麼的就起了色心,跟幾個狐朋狗友一商量,就找人問到了她的手機號,然後用公共電話打給她,說是她爸媽出車禍了,讓她趕緊到醫院去看看。
正在和閨蜜喝冷飲聊天的郭琳當時就嚇傻了,急衝衝的跑出去想攔計程車,可是那個地方在步行街裡,哪來的計程車?
這個時候,南英傑出現了,問她是不是有什麼急事。
郭琳見是自己班上的同學,雖然知道此人經常逃課,但似乎也沒有別的不良行徑,便沒有什麼戒心的說自己要去醫院。
南英傑當即表示,自己有車,可以送她過去。
郭琳也沒多想,就跟著他一起去步行街附近的一處停車場坐車。
車子是南英傑的,但開車的卻是他的狐朋狗友。
上車之後,郭琳發現車上已經坐了三個人,也沒多想,就和南英傑一起坐到了後排,被南英傑和另一個男生夾在了中間。
接下來的事情就不難猜測了,車子並沒有開到醫院,而是開到了郊外的一棟別墅,那裡是南家的產業之一,平時南英傑經常會和狐朋狗友們一起在那裡玩樂。
郭琳雖然發現事情有些不太對勁,卻被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給頂住了脖子而不敢動彈。
就這樣,她被挾持到別墅中後,被南英傑給糟蹋了一番。這還不算,事後南英傑還‘大方’的讓他那些狐朋狗友們盡情‘享用’少女嬌嫩的身體,並且拍了大量不雅的照片和影片以要脅她。
遭遇了人生中最可怕的事情,郭琳的精神幾乎崩潰掉。
在被輪番玩弄了足足一整天之後,她才被放了回去,臨走前南英傑還威脅她不許說出去,否則的話就讓人殺她全家!
由於有大量把柄被南英傑握在手中,郭琳只好忍氣吞聲的選擇了妥協。
從那之後,她隔三岔五的就會被叫到別墅去供南英傑等人凌…辱…淫…樂,終於在一個多月之後驚恐的發現,自己懷孕了!
更可怕的是,這件事被她的父母發現了,在一番的盤問之後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當即報了警。
然而事情的發展卻讓這一家三口極為絕望,有了南天雄的‘關照’之後,警方給出的答覆是,證據不足,無法立案!
這是何等無稽的答覆!
不甘心的郭家到處尋求幫助,結果最後等來的卻是南天雄手下涉黑的一夥人在一個雨夜闖入了他們家中,不但當著郭琳父親的面再次將她凌辱了一番,甚至連她母親也慘遭毒手!
事後,郭家一家三口在寫了血書之後一起跳樓自殺,用鮮血來洗刷他們所受到的屈辱。
這件事當時也很是引起了一番轟動,不過在豪傑集團的努力公關之下,事情很快被淡化處理,不了了之。
而罪魁禍首南英傑僅僅只是被他老子關在家裡禁足了一個星期而已!
在看到這一段記載之後,劉亞男又是羞愧,又是憤怒。
羞愧的是,身為人民警察,她不能為受害者伸張正義,憤怒的是,當時負責處理此事的那幾個人,現在卻已經被調到了鄰近的一個省,全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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